蒋勋功,
衡阳市
衡山县人,1953年生,先后就读于
湖南三师、
衡阳师范学院、湘潭大学,1976年参加工作,1971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
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任中国作协会员,湖南省杂文学会理事,
衡阳市杂文学会顾问。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25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增强“四个意识”,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通报如下:
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突出。南岳衡山被确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来,区域内有11家采矿企业违法采矿。衡阳市政府、衡山县政府、南岳区政府未能取缔违法采矿行为,林业、国土、南岳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监管不力。省政府对省林业厅通报批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衡阳市原副市长蒋勋功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