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大兴
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
蒋大兴,男,汉族,1993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在
南京大学法学院
取得经济法学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
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著名公司法学者。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法律学,
湘潭大学
法律系(1993)
法学硕士,经济法学,
南京大学法学院
(1999)
法学博士,经济法学,
南京大学法学院
(2006)
工作经历
1993-1996,湖南省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助审员
1999-2008,
南京大学法学院
任助教(1999)、讲师(2000)、副教授(2003)、教授(2006)
2008- ,
北京大学法学院
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人物成就
研究领域
公司法、商法总论、私法伦理。
科研成果
《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审判何须对抗——商事审判柔性的一面》,《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
《公司自治与裁判宽容——新〈公司法〉视野下的裁判思维》,《法学家》2006年第6期。
《商事关系法律调整机制之研究——类型化路径与法体系分工》,《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
《私法自治与国家强制——闭锁性股权收购的定价困境》,《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5年第2期。
《企业内部处罚性自治规则及其法律调整机制》,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3期。
《公司法的观念与解释》(套装全3册),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1日出版。
出版图书
参考资料
蒋大兴--北京大学
.社科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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