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国旗
蒙古国的国家象征和标志
蒙古国国旗,该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旗面由三个垂直相等的竖长方形组成,两边为红色,中间为蓝色。左边的红色长方形中有黄色的火、太阳、月亮、长方形、三角形和阴阳图案。
确立历程
蒙古国先后采用过8面国旗。1911年外蒙古脱离清王朝之时,到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使用过三面旗帜。
1911年,在关于建立蒙古国旗的文件中,蒙古国政府宣布要重建蒙古,政府强调了蒙古国旗的重要性:蒙古国旗的比例为3:1,在总督府或办公室悬挂的国旗为105x280厘米,背景为70x210厘米,对于小型办公室和普通家庭,悬挂的国旗为50x60厘米。背景为30x30厘米/形状是一个垂直的长方形正方形,主要背景是黄色,茎的另一侧有三个红色的舌头,除舌头以外的所有三个侧面都有一个红色边框,并且边框是一个半宽的旗帜,中间有一朵莲花。Soyombo标志,字母“E”和“BAM”是在特殊的祈祷书的基础上制作的,国旗末尾的三种红色语言在顶部标有“Um”,在中间标有“Aa”,在底部标有“Hum”。
1921年7月11日,蒙古人民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取得胜利,7月10日,在库伦(今乌兰巴托)成立君主立宪政府,后将次日定为国庆日。
1924年,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使用紫色索永布旗,哈拉哈河战役后加上象征胜利的莲花底座。之后在1949年至1992年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国旗,比现时的国旗多一颗星,象征了社会主义。
1924年,通过的《蒙古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第49条对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国旗进行了如下定义:“国旗和国徽应为红色,国徽在中间。”
经1940年由蒙古第八届议会批准,宪法规定:“蒙古国旗应由1:2红布制成,中央应有国徽,两侧应有蒙古国国旗。 ” 根据宪法,前一面国旗的大小从正方形更改为长方形。国家名称将被添加到宪法的这一条款中。
1945年7月10日,召开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会主席团第四十三次会议。紧急讨论了“蒙古国旗的样式和设计”问题。在本次会议上,蒙古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获得批准如下:红色。在ishin侧面的红色背景中间,有一个金黄色的五角星,在底部,还有一个黄色但没有荷花的合成油。” 在此之前,《宪法》主要写为蒙古共和国的国旗,从那时起,它被称为蒙古共和国的国旗。国旗是蒙古元帅霍尔洛·乔巴山的军队设计的。乔巴山将这次活动描述为蒙古独立的高度庆祝。蒙古国国旗被移向葫芦,并用黄色表示以增强感知力。莲花被移走了,在联盟号上方,又加入了通常的社会主义明星。红色的环境被相等的红色-蓝色-红色条代替,表示共产主义和蒙古民族主义。
在1949年修改宪法时,宪法第166条规定:“蒙古共和国的国旗应由红色和蓝色的布料制成,大小为三分之一,中间为天蓝色,两侧为红色。在ishin侧面的红色背景的顶部,有一个金黄色的五角星形,下面有一个金黄色的Soyombo符号,没有荷花。标志的宽度和长度为1:2。”
1960年《宪法》第91条规定了国旗:“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应以国旗为基础。蒙古共和国的国旗应由红色和蓝色的布料制成,大小为三分之一,中间的一半为蓝色,两侧为红色。在ishin侧面的红色背景的顶部,有一个金色的五角星形,在它的下面,有一个金色的soyombo字母。标记的宽度和长度是1:2的比率。”
1992年1月13日,蒙古人民革命党放弃马列主义信仰,旗帜除去五角星,中间的浅蓝色也变为深蓝色。同年2月12日,此旗帜正式使用。
蒙古国议会2008年通过法案规定,每年7月10日为蒙古国国旗日,蒙古国设立国旗日的宗旨是让全体公民更加热爱和尊重国旗。
设计要素
规格参数
蒙古国国旗呈横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1,旗面由三个垂直相等的竖长方形组成,两边为红色,中间为蓝色。左边的红色长方形中有黄色的火、太阳、月亮、长方形、三角形和阴阳图案。
蒙古国国旗采用了中国古代神农族的归藏历标准太极图蒙古国旗中的归藏历太极图,阴阳双眼的直径,应为归藏历太极图半径的六分之一,因为冬至之后阴鱼的阳眼兑现为一阳爻,夏至之后阳鱼的阴眼兑现为一阴爻。
尺寸特色
蒙古国国旗的大小为60x120厘米,每个垂直条纹的水平长度为40厘米。
黄色标志位于45x22厘米的虚拟矩形内,该矩形向顶部偏移,从标志顶部到火焰顶部的距离为6个厘米,白色是从黄色标志底部到底部的距离标志是9个厘米。两个黄色小柱子每个为24x5厘米,它们之间的元素在水平方向上均为10厘米长,每个之间为一个厘米,三角形的高度为3厘米,矩形的高度为2厘米,阴阳直径为10厘米。两个点的直径为2个厘米,距离顶部即2.35个厘米。底端。分为两部分的红线宽度为0.5厘米。
新月形由两个圆弧组成,半径较低的5.5个厘米和较高的6个厘米,两个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相距2.5个厘米(即,使底部的新月形为2个厘米宽)。太阳圆盘的半径为4个厘米,其顶部与形成新月形下部圆弧的圆的顶部匹配。火焰由半径为2.5个厘米的下半圆形成,中央下火距下半圆的中心为5.5个厘米。直径为1个厘米的两个小圆圈形成了火焰之间的下部间隙。其余的波浪形火焰没有进一步定义,外圆角距离半圆的中心约3个厘米。
象征意义
蒙古国国旗中火、日、月三者结合,表示国家的昌盛,中央的太极图象征了国家的和谐,下方的两个三角形等同于箭,向下的三角形表示以武力捍卫家园,太极图上下方的两条长方形有坚持正义和忠实之意,左右两方的长方形是一个的城墙,暗示了全民团结,比墙更加的坚固。另外,背景的红色代表了进步与繁荣,“永恒的蓝天”就以蓝色来代表。左侧的条纹内有佛教的Soyombo符号,该符号已成为蒙古的国家象征。Soyombo符号和国旗颜色体现了蒙古的佛教遗产。Soyombo符号是由300多年前的一位佛教喇嘛创建的。
旗面上的红色和蓝色是蒙古族人民喜爱的传统颜色,红色象征快乐和胜利,蓝色象征忠于祖国,黄色是民族自由和独立的象征。火、太阳、月亮表示祝人民世代兴隆永生;三角形、长方形代表人民的智慧、正直和忠于职责;阴阳图案象征和谐与协作;两个垂直的长方形象征国家坚固的屏障。
使用原则
法律法规
蒙古宪法第一章第12.5条对此作了规定:“蒙古国旗应是红色,蓝色和红色的组合。国旗的中间部分,大约三分之一的大小,在天空中是蓝色的,而两侧都是红色,象征着繁荣。在旗杆上红色背景的中央放置一个金色的大豆。标志的宽度和长度应为1:2。”
使用场所
从蒙古国农历新年的第一天到第八天,以及农历新年的第一天到第八天,以及弥勒和冬至的引入,都悬挂了国旗。方丈,司库,僧侣和贵族都被化身了,总司令登基。蒙古政府还允许在办公室外的每个家庭悬挂国旗,并特别要求雕刻虎旗和书籍。因此,在蒙古国,国旗被认为是国家和宗教崛起的象征。
文化特色
自2008年以来,每年7月10日庆祝“蒙古国旗日”,以尊重蒙古国的象征国旗,珍惜其历史传统并加强民族团结。
参考资料
蒙古国国旗简介.中国共青团网.2009-04-14
今天是“蒙古国旗节”.蒙古新闻.2020-07-10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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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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