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港交所:276),前身是“
新世界数码”,简称蒙能,主要从事香港物业投资及包机业务。自收购位于蒙古国(
外蒙古)西部之煤矿点1后,将增加新业务对天然资源进行开采及勘查。公司主席为鲁连城。新世界发展的郑裕彤、郑家纯父子也是蒙古能源的股东之一。
前身
蒙古能源前称“新世界数码”,在1990年随科网热潮下成立,主营资讯科技解决方案。及后互联网泡沫爆破后,公司转归平淡。但在鲁连城先生掌政后,该公司初期的物业投资业务收益反成为市场焦点。2005年,公司首度变身,宣布发展私人飞机包机服务,并购下一架Gulfstream G200型号私人喷射机。2007年,公司又再变身为资源股,斥资12亿港元收购蒙古国和中国新疆的煤矿点和煤矿资产,并把公司改称“蒙古能源”,其后更声称与中国大陆的国企合作开发资源项目。2007年3月31日,该公司与包括深圳航空在内等合营伙伴组成合营企业AUBA,并取得可由外资参与的中国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
业务转型
背景: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蒙古能源”是一家于百慕大注册的私营公司,其股份于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及买卖。现任蒙古能源主席鲁连城先生为香港知名企业家。
业务转型:在
鲁连城先生掌政下,真正的业务转型发生于2007年1月30日。当时蒙古能源签订有条件收购协议,收购蒙古国西部340平方公里的矿区。蒙古国于1990年前由苏联统冶,现正实行全面民主体制。矿区位于蒙古国西部的胡硕图,胡硕图位于科布多中部,即其北部为科布多而南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之新疆,科布多乃蒙古国西部的主要城市。胡硕图距离中国新疆边境310公里,有现行道路可抵达。
勘探公司:根据有条件收购协议,当蒙古能源核实有3亿吨煤炭资源后,会发出为数合共12亿港元的股票及贷款票据予卖家,其基础为每吨煤炭资源为4港元元。前苏联地质学家估计该处蕴含24亿吨煤炭资源。因此,蒙古能源展开其勘探公司业务,由初部核证3亿吨煤炭资源,扩展至核证再次收购项下矿区,合共所有约660平方公里的煤炭、黑色及有色金属资源。
勘探工作:蒙古能源所聘的专业团队,包括超过20名的蒙古地质学家及采矿专家。蒙古能源另聘由独立技术顾问John T Boyd Company所监督之探矿公司。John T Boyd Company为神华能源2005年上市的独立技术顾问。由2007年6月至10月期间,探矿公司已于340平方公里的矿区内其中3平方公里,探出约3亿4千万吨煤炭资源,同时亦有焦煤的显示。煤炭样本正为完成有条件收购作分析。交易会于短期内完成。
采矿营运:蒙古能源计划修建现有道路于2008年第2季尾作售卖焦煤予中国及国际买家用途。蒙古能源正考虑兴建二座位于矿区口之600MW之发电厂(或坑口发电厂),兴建的资本承担将近人民币65亿元,现目标是于2010年第2季结束时可以建成投产,售卖电力予中国新疆。发电厂会消耗每年5至6百万吨煤炭,此举会潜在地促使于2010年第2季结束时的采矿营运达1千万吨煤炭。
再次收购:在此期间,于2007年6日,蒙古能源完收购另一320平方公里之矿区,该处蕴含煤炭、黑色及有色金属资源。此是位于蒙古国西部胡硕图西面半径约100公里内范围的地方。前苏联地质学家估计该处蕴含10至20亿吨煤炭资源及其他黑色及有色金属资源。此需蒙古能源探矿核实。当资源核实并使用时,蒙古能源须要缴付每吨煤炭资源为港元12元及以当时之国际市场价计,每吨3%之其他黑色及有色金属资源费用。
扩展至中国新疆:蒙古能源已签署一份占20%股份的合营协议,拟作收购中国新疆价值港元10亿之煤炭及其他之资源项目。该由合营公司准备收购之10亿元资产是建基于每吨煤炭资源为港元12元及以当时之国际市场价计,每吨3%之其他黑色及有色金属资源。
成功转型:于2007年2月至9月期间,蒙古能源由一所国际性律师事务所聘请了新的法务总监,由John T Boyd Company聘得了一位新的首席执行官及超过20名的蒙古地质学家及采矿专家。探矿公司方面有超过500名工作人员进行勘探工作及核实3亿4千万吨煤炭资源。煤炭样本现正进行分析。蒙古能源期望在能源及资源的业务上取得成功。蒙古能源拥有专业管理去开发煤炭、黑色及有色金属资源,现已探出约3亿4千万吨煤炭资源,同时亦有焦煤的显示。随着进一步的勘探工作,资源量必会随之增加。
股价飞升
自宣布购入蒙古国西部的矿区后,该公司的股价由2007年初的$0.27港元跃升至2008年5月30日的$17.7港元,往绩市盈率高达2855倍,市值达1070亿港元,超越中国大陆第二大煤企中煤能源及第四大煤企兖州煤业,直逼1183亿的神华能源。
派息纪录
公司股票于2004年7月6日曾进行合并,每20股合并为1股。其后为了购买Gulfstream G200私人飞机,曾于2005年进行过两次供股如下:
2005年1月10日,以港币$0.15,每1股供2股
2005年11月14日,以港币$0.2,每2股供1股
但公司自股票合并至今,多年来从未派发过一次股息。
相关信息
2007年9月,中国大陆权威杂志《财经》同系的《财经时报》刊出头版文章,用“大中华第一妖股”来形容蒙古能源,并对它提出六大质疑 蒙古法律订明矿山资源是国有,并可随时收回,公司未有交代这个风险。
项目的煤炭储量数字,是前苏联地质学家1960年代资料,同时公司声称提供储量资料的蒙古地质及矿物资源研究院,《财经时报》翻查蒙古机构,未有发现上述机构存在。
公司声称可将蒙古煤运至新疆,但新疆亦有大量煤矿,根本毋须舍近取远。
公司与中国航空港建设集团总公司签订煤矿基地设施合同,仅值3986万人民币,连兴建百万吨级的煤矿设施也不够。
公司声称先后与“中国石油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总公司”及“中国航天技术发展总公司”等所谓国企签订合作意向书,但翻查资料,却找不到这些与知名国企相近公司的资料。
蒙古的煤矿,基本已各有其主,质疑公司是否真的能够轻易取得有关矿产的勘探许可。
蒙古能源承认与它合作“中国石油总公司”不是中国石油,而是“主要负责大型项目分配的国有企业”
另一项质疑是为何蒙古能源可以轻易取得价值连城的资源,而为蒙古国所做的只是很少。蒙古能源其后清楚解释蒙古能源实质须要为蒙古国做很多的事情。蒙古能源须要修建现有由蒙古西部至中国新疆边境的道路,同时,蒙古能源须要兴建二座位价值人民币65亿元之600MW发电厂。因此,蒙古能源须要巨额投资协助开发蒙古国西部,为其创造就业机会及为其供应电力。蒙古能源希望对环境的影向可以减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