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正发(1617—1679),字圣功,号樵云,祖辈原姓甘,明末湖广崇阳(今属湖北)人。1643年,
李自成大会农民军于湖北
襄阳,
张献忠占领武昌,湖北遍地烽烟。蒙正发在崇阳纠集乡勇起兵,与张献忠义军对垒,逐走其设的崇阳知县。此事被湖广巡抚
何腾蛟所知,许其“以功准贡”。清顺治二年(1645),清兵攻占武昌,他与叔父拥护邑令李方曾起义,事败后叔父牺牲,蒙正发则奔赴湖南平江、长沙,投奔何腾蛟。南明隆武时,任推官,属
章旷幕下,永历时,官至兵科都给事。受何腾蛟、
瞿式耜器重,为楚党人物。左都御史
袁彭年、礼部侍郎
刘湘客、吏科给事中
丁时魁、工科左给事中
金堡、户科右给事中蒙正发等五人结党把持朝政,人称“五虎”。南明
永历帝奔南宁,蒙正发与瞿式耜留守桂林,清兵攻占桂林后,蒙正发隐居湖南衡阳,卒葬衡阳斗山。殁后七年(1686),其生平至交
王夫之给他写了《明文林郎户科右给事兼掌兵科都给事蒙公墓志铭》,称他“力持纲纪,清冒滥,劾功罪,裁凌躐”,顾诚在《南明史》对于王夫之的说法则持不同意见。蒙正发著有《
三湘从事录》,此书是蒙正发在明亡后参加抗清经历的实录,共三万四千余字,王夫之评《三湘从事录》“文笔畅达,善尽事理”。此外他还有诗集《漆园放言》《龙璧吟》《欸乃声》《芦草遗灰》,已散佚。
崇祯末年纠集地主武装与
张献忠起义军对垒,逐走义军设置的崇阳知县。
弘光元年(清
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占江夏(武昌)后,赴长沙依
何腾蛟,任推官,奉命随
章旷驻军湘阴,后官进兵部司务、户科
给事中。南明永历帝奔南宁后,他与留守
瞿式耜守桂林。清兵占桂林时,投水被救,后隐
衡阳(一说后降清于衡阳),闭户屏迹以终,年六十二,葬于斗山(今
衡南县茅市镇斗山白木村茶叶组)。著有《三湘从事录》、《漆园放言》、《芦草龙壁吟》等书,
王夫之为之作序,并为之撰写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