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委员会,是国民党政府时期掌管
蒙古、
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关。1928年3月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定,1929年2月正式成立。隶行政院,与各部地位同等。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1人,委员21人,其中6人为常务委员。由阎锡山任第一任委员长,委员有张继及投靠国民党的白云梯等人。到1947年后,委员先后增至27人、35人。下设总务处、蒙事处、藏事处、设计委员会(后改办事研究会)、蒙藏旬报社及北平蒙藏学校等机构。同时在蒙古各盟旗设
协赞专员,加强对各盟旗的监督和控制。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鉴于蒙藏地位之重要,乃于2月4日通过的《中华民国政府组织法》中规定设立此委员会。3月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其组织大纲。6月9日,国民政府派白云梯负责筹备,接收原设的蒙藏院的一切事宜。7月11日,在南京成立,特任阎锡山为委员长,指定
赵戴文为副委员长,
张继、白云梯、刘朴忱、罗桑囊嘉、格桑泽仁等人为委员。先直隶于国民政府,后改隶行政院,是中央主管蒙藏政务之最高机关。下设参事、秘书处、总务处、蒙事处、藏事处、蒙藏教育委员会、编译室、调查室。其直属机构有驻北平办事处、蒙藏学校、蒙藏训练班、驻印通讯处、蒙藏招待所、蒙藏旬报社、张家口台站管理局、东虎口台站管理局、古北口台站管理局、喜峰口台站管理局。
1940年,国民政府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为专使入藏,主持第14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4月1日,吴在拉萨成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任孔庆宗为处长,张威白为副处长,从而便利了中央政府与西藏之间的日常事务处理,密切了中央与西藏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