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旅游局
蒙阴县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拟定全县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和景点景区等单位做好旅游区域的开发建设和旅游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利用工作。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三)普查蒙阴县旅游资源;负责全县旅游景区景点建设项目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和指导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全县与旅游有关的标志性建筑项目的前期预审工作。
(四)对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实施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协调指导旅游安全管理、紧急求援、旅游保险监督工作。
(六)负责蒙阴旅游行业的统计等有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指导各企业开展旅游业务。
(七)负责全县旅游宣传工作;指导和监督编制印发各类旅游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旅游业对外宣传和海外旅游市场的业务拓展和开发工作;组织各类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和管理旅游电子商务和信息咨询业务。
(八)负责全县各旅行社、星级饭店的行业管理、协调工作。
(九)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申报核发岗位证书;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旅游局工作职责.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7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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