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财政局
蒲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管理蒲城县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基本建设财务、行政经费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草拟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
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并组织执行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3、管理本县各项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并负责地方税政管理;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查并上报我县地方税收的减免事项。
4、负责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县财政直接掌握分配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5、负责管理本县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技等事业费,管理行政经费,管理县级检法司经费及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县级机关的行政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负责县级机关土地、房产、车辆、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
7、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国家拨给的转移支付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8、负责管理本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应当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安排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工作。
9、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规范、完善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发行;管理世界银行对本县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
10、负责本县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11、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负责本县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完善,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2、负责本县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对各镇(办)财政收支和县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税政策、法令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14、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18日,被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渭南军分区命名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23 18:15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