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丽新
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蔡丽新,女,汉族,1971年10月生,江苏无锡人,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人物履历
1990.09—1994.08苏州大学政治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94.08—1995.11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办公室秘书
1995.11—1996.07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
1996.07—1996.12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皮市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996.12—1997.06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书记兼皮市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1997.06—1997.11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书记
1997.11—2003.05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委副书记(期间:1996.09—2001.12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3.05—2006.06共青团江苏省苏州市委书记(其间:2003.09—2006.06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06—2007.01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7.01—2011.09江苏省苏州市平江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09—2015.06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5.06—2016.10江苏省网信办(筹)主任兼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2016.10—2017.03江苏省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03—2018.01江苏省淮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8.01—2019.12江苏省淮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9.12—2021.02江苏省淮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20.01任)
2021.02—2021.0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21.03—2021.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2021.11—2024.0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24.01兼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主任、自治区党委金融工委书记)
2024.03— 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总工会第八届女职工委员会顾问(2024.04获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2024年5月代表资格终止),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0 12:24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