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民,男,1961年7月出生,陕西蒲城人。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无锡市法学会副会长,无锡市政法委特约研究员等。
1984年本科毕业于
吉林大学法律系,1990年于
兰州大学法律系硕士,后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学博士 1998年至2006年任
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2006年至2011年任
江南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民商法学者,教授,
硕士生导师,
江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江南大学特聘教授(太湖学者),无锡知识产权应用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江苏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无锡市法学会副会长等。 自1984年在
兰州大学法律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3年法国埃克斯
马赛大学访问学者。2004年香港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6年起任江南大学法学特聘教授(太湖学者),无锡知识产权应用保护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青蓝工程”法学学科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先后由
兰州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
市场经济法学》、《物权法论》、《债权法论》、《比较担保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法学》等学术著作。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西部资源开发与物权激励功能研究》、《生物新技术引发的科学伦理与法律问题研究》;日本世川良一基金项目一项:《担保法比较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项目一项:《检察机关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研究》;甘肃省软课题项目一项:《生物新技术引发的科学伦理与法律问题研究》;无锡市“333”工程项目一项:《建立海外人才集聚长效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