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法度
南北朝时期南梁的官吏
南北朝梁济阳(今河南兰考县)人,生卒年不详。家传律学。南齐《永明律》制定后未颁布施行,律文散失,蔡法度能记述其内容。天监元年(502年)八月,梁武帝任蔡法度为尚书删定郎,增损永明旧本,制定律令;并命尚书令王亮、侍中王莹、尚书仆射沈约等人参议律令。
Cai Fadu
蔡法度
天监二年“夏四月癸卯,尚书删定郎蔡法度上《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诏颁行天下(《梁书·武帝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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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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