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洪哲
高丽王朝后期大臣、诗人
蔡洪哲(1262年—1340年),高丽王朝后期大臣、诗人。字无闷,号中庵居士,交州道平康人。受到高丽忠宣王器重,官至佥议赞成事,封顺天君。有《紫霞洞》《福州映湖楼》等作品传世。
人物生平
蔡洪哲出身不高,祖父、父亲都只做过少府监、左右卫保胜郎将之类的低级官职。十八岁时,他因“能文词”而中成均试。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登进士第,与权汉功、崔诚之白颐正、金元祥等同榜,历任膺善府录事、通礼门祗候、长兴府使等职,不久即弃官闲居,长达十余年。
至大元年(1308年),高丽忠宣王复位,认为蔡洪哲有才干,起用为司医副正。至大四年(1311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超升密直副使。他在府第之北建旃檀园,常养禅僧,又施药,救活许多高丽百姓,故被称为“活人堂”。忠宣王于皇庆二年(1313年)十一月临幸旃檀园,并施白金三十斤。
延祐元年(1314年)二月,蔡洪哲被任命为五道巡访计定使,负责丈量土地、制定税率。同年七月,升知密直司事。翌年升佥议评理,转任三司使,不久升任佥议赞成事。经过一年的巡访,他初步完成量田工作,但“新旧贡赋多不均,民不聊生,性又贪婪,喜营私,多取民田,遂致钜富”。忠肃王虽然不喜欢他,但考虑到他是忠宣王的心腹,与权汉功、崔诚之友善,所以隐忍不发。
延祐七年(1320年)七月,封平康君。他的儿子蔡河中在元朝当五品官,他也蒙荫被元廷封为奉议大夫、太常礼仪院判官、骁骑尉、大兴县子。
至治元年(1321年),忠宣王被元朝监禁,后流吐蕃,忠肃王趁机清洗忠宣王的心腹,蔡洪哲与权汉功、李光逢、金廷美等都被下狱,既而流放海岛。但他们不赴配所,而是聚集忠清道洪州,骚扰民间。不久,蔡河中随元使金家奴来高丽宣布圣旨,赦免他们,并召至元朝。蔡洪哲、权汉功、李光逢怨恨忠肃王流放他们并查抄家产,便与闵渍、李瑚等向元朝请愿立沈王王暠为高丽国王,但被元朝拒绝。
此后,蔡洪哲长期赋闲。至顺三年(1332年)忠肃王复位后,恢复了他的赞成事之职,改封顺天君,加功臣号。至元六年(1340年)正月初十日去世,享年七十九岁。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蔡洪哲“于文章技艺皆极其精”,有两首七律《福州映湖楼》《月影台》和一首七绝《答寄权奏事汉功》收录于《东文选》中。此外,他曾邀权溥等八名元老大臣聚会于自己府邸之南的中和堂,称“耆英会”,并为此创作《紫霞洞》一曲,曲词保留于《高丽史·乐志》中。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31 14:09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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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