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钧
清朝官吏
蔡钧(生卒年不详)
个人事迹
1897年7月以后任上海道台。次年2月28日和3月4日,驻沪领事团和法国领事白藻泰分别提出扩张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要求,均遭其拒绝。4月底受两江总督刘坤一委任,督办吴淞开埠工程总局。6月底,法国领事又向其交涉办理转移四明公所产权手续,以便起造学校和医院。因违背1878年协议,遭拒绝。法方单独采取行动,致发生第二次四明公所事件。法方乘机提出酝酿已久的扩张租界要求。清廷因蔡对此事态度强硬,在公使团的压力下,于1899年将其撤职。1901年又以四品候补京堂任驻日本公使。1903年为防止知识界受民主思想的影响,电请清廷停派留日学生。当留日学生组织义勇队赴内地参加拒俄运动时,蔡致电两江总督端方,请“饬各州县严密查拿”。7月,被清政府召回,在上海办《南方报》,为中英文合刊,1908年2月停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29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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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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