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圣故里蕲春县地处湖北省东南部,北倚大别山,南临长江,人口104万,面积2580平方公里,交通便利。蕲春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现有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共18个,在职干警129人。多年来,全院干警秉承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公正办案,廉洁司法,惩罚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管理,为蕲春社会、经济和谐稳定、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院情简介
蕲春县人民法院位于医圣李时珍的故里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现有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共18个,在职干警129人,其中审判员88人。正式在编人员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以上学历达65.4%,大专以上学历达99%。多年来,全院干警秉承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公正办案,廉洁司法,惩罚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管理,为蕲春社会、经济和谐稳定、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机构设置
蕲春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刑事审判庭(含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执行庭,内设办公室、执行一科、执行二科)、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科。蕲春县人民法院现有直属机构包括:漕河人民法庭、蕲州人民法庭、张榜人民法庭、青石人民法庭、刘河人民法庭、横车人民法庭。蕲春县人民法院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工会和群众工作站。
法院建设
近年来,蕲春法院年均收案数量为3600件左右。该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服务全县“三大战略”、推进“四城目标”建设工作大局,认真完成“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为该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履行职能,执法办案取得新业绩 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是蕲春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重点打击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破坏社会秩序等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环境污染、危害生产安全等危害民生犯罪,如集中审理了涉案标的额550余万元的系列销售假冒“金龙鱼”食用油案,依法对20余名罪犯分别处以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刑罚。又如审结了自污染环境入刑以来的湖北省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对被告人顾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人民网、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推行“圆桌审判+心理咨询”审判模式、健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判后回访帮教机制,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引入心理咨询师、村干部、人民陪审员进行帮教,使被告人重拾信心、积极改造。 调节民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通过设立司法确认办公室、开展巡回审判、法官定向联络人大代表等途径,实现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的对接。如在审理一起房地产集团诉讼案件过程中,办案法官在春节期间实地走访,集中调解,社会效果良好。 加强行政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协助试点法院做好本地区行政案件的沟通和协调。 加大执行力度,实现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执行大会战”活动,通过拓展执行手段,联动相关单位,扩大媒体宣传,营造了浩大的声势,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该活动清理积案408件,涉案标的2010万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在电视台、报纸、微博、法院网站等媒体上设立“曝光台”,同步最高院名单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起到了较好的震慑和辐射作用。 强化教育,队伍素质提升新水平 加强班子建设,着力提高班子成员素质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使领导班子成为讲党性、顾大局、谋大事的坚强战斗堡垒。该院注重加强队伍教育,今年来根据干警岗位的调整改选了十个党支部,构建中心组、各支部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教育制度体系,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确保法院队伍坚定政治方向、强化社会责任、增进群众感情。近年来,该院加强法院管理,修订完善了二十余项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和预防、教育、惩治并重的反腐倡廉机制。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在采取新任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向干警家属发送助廉信、发放廉政监督卡、邀请纪委干部讲廉政课、观看廉政教育片、编发《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填写两节期间廉洁自律情况汇报表等多种教育形式的同时,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院机关办公区、审判区的显著位置设置40多块廉政格言警示牌、宣传图板,做到随时提醒、警钟长鸣,引导队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关口前移、重在预防,聘请15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充分发挥“宣传员、监督员、信息员、守门员”的职能作用。提升司法民主水平,完成陪审员倍增计划,今年陪审员人数增至48人,较去年翻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行中层正职以上负责人“一岗双责”,加大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暗访力度,以公正廉洁司法取信于民。近年来,该院未发生一件违法违纪的事件。 服务群众,为民司法树立新形象 为落实便民措施,蕲春法院在撤并整合基层法庭的同时,在6个未设法庭的镇设立“巡回法庭”,做到40%以上的案件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四风”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与“五联三关爱”、“三万”、“七大片区走访”、“正风肃纪、争当好法官”活动、扶贫帮困等中心工作和审判实践有机结合,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化纠纷、解难题、办实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和工作纪律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狠抓整改落实,干警作风明显好转,司法为民意识明显增强。开展送法进社区、经学校、进农村活动,举办报告11场,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如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为干部夜校授课,为社区矫正人员宣讲法律,选派三名法官分别担任三所中学的法制校长,开展为期三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的扩建升级改造,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的诉讼指导。构建庭长、分管院长轮流接访的立体接访机制,坚持院长接待日、“四定六包”责任等信访制度件。搭建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院领导利用节假日慰问老上访户,通过规范办访、科学办信、温情办案,信访数量大幅下降,办访效果显著提升,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锐意改革,法院管理走出新路子 2014年以来,该院规范立案工作,使之更具系统性、操作性、规范性。在提高审判质效上,实行“大立案”,由立案庭负责诉前保全的审查、统一送达文书;在对法官工作的要求上,随机分案到承办人,减少办案随意性,为全院审判质效科学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强审判绩效管理。为实现继续保持审判绩效全市上游这一目标,该院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了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制度,坚持各庭业绩月通报制度,着力在提质增效、向内挖潜上做文章。加强业务提升。比庭审,开展“庭审大练兵”,对全院每一位有审判资格的审判员逐一进行庭审考核,“晒”出成绩单。通过庭长带头开庭、青年法官以赛代学,达到统一规范、共同提高的目的。比案卷,实行案件流程和审判质量层级管理,在原有绩效综合考核、质量评查规定的基础上,出台补充规定,强化“细节评查”,形成了庭长、审监庭、审委会、院长“四位一体”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严把案件质量关。比实绩,评选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审判长、优秀班长。完善政务管理,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财务收支状况进行通报,接受干警的监督。 加快步伐,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4年以来,该院着力提高司法保障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办公办案条件,顺利启动投资3000万元的审判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加快基层法庭建设步伐,按照标准化法庭建设标准,刘河、张榜法庭新址重建工作正稳步推进。加大基层基础投入力度,一次性为六个基层法庭每庭配齐三台空调、一台新suv警车。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办公用房的重新调配,将腾出的执行局办公楼改造为单身宿舍,解决了5年来新招录的20余名青年干警的住宿问题,使之安心工作,扎根基层。 昂首阔步再奋进,开拓进取谱新篇。蕲春县人民法院正以蓬勃的朝气,创新的锐气,向着更高层次的目标大步迈进,在新的起点上、新的征程中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所获荣誉
2013年先后被表彰为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全市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核优胜单位、全县“党建工作进单位”、“优质服务满意单位”、“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法治建设先进单位”,被命名为“县级最佳文明单位”,院党组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好班子”称号,刑事审判庭、漕河人民法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另有多名干警受省、市法院表彰。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