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环境保护局
薛城区环保局
薛城区环境保护局是一个政府机构,隶属薛城区属于非盈利性组织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区环境功能区划
(三)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指导全区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四)监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五)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区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六)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全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一控双达标”等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持证单位的环评工作。
(八)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区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负责全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系统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实行以乡(镇)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承办同级人大、政协交办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全局上情下达工作;
2、外部接待和内部协调工作;
3、人事、职称评定、党团关系、计划生育老干部、文件打印、档案管理;
4、负责行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5、全局学习、各类会议的准备和组织;
6、报刊杂志的征订与分发;
7、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登记和发放;
8、车辆的保管、保养、使用和安全监督;
9、安全、保密、卫生、考勤、保卫、值班等工作的安排、监督和检查;
10、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1、污染点源、现场监督、设施运行检查、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
2、“四个监管办法”检查及资料上报;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跟踪监督,调查、处理违法建设项目;
4、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
5、组织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及“土小”企业查处;
6、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
7、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执行;
8、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测站
1、辖区内的水、气、噪声等环境例行监测, 上报监测数据;
2、开展污染源监督监测,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察提供监测依据;
3、做好委托监测、污染事故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及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4、编报环境监测月报、季报、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5、开展环境科研工作;
6、自动监控站、监控中心管理,网络维护
7、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管理科
1、生态区建设及环境优美乡镇创建;
2、建设项目审批、竣工验收;
3、人大、政协提议案处理;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品、辐射、放射源管理;
5、环境目标责任书、城市环境总量考核;
6、环境统计、污染物总量、排污许可证管理;
7、污染限期治理、乡镇环保所管理;
8、水源地保护;
9、废气、废水污染治理;
10、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传科
1、局综合性材料起草,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2、环保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审查;
3、环保行政案件听证、应诉;
4、环境宣传;
5、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6、编制环保工作年鉴、环保工作大事记及环保专题片;
7、网上信息接收、环境信息发布、环境简报编制;
8、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1、依照财务和会计制度,编制财务计划;
2、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资金;
3、做好排污费财务管理工作;
4、做好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核算、上交和发放工作,负责工资晋级套改工作;
5、及时报销收支凭证,准确入账记账,做好凭证、账簿、报告的编制、归档工作;
6、做好内部经费核算和全局资产管理工作;
7、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薛城区政府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12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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