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民歌(班戈昌鲁)
非物质文化遗产
藏族民歌(班戈昌鲁),西藏自治区班戈县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历史渊源
班戈,藏语意为“吉祥保护神”,因境内的“班戈错(湖)”而得名。优越的地理、人文环境使这个地方的藏民先天造就了能歌善舞的性格。
文化特征
昌鲁(侠盗歌)是藏北民歌的基本体裁之一,歌词多为即兴创作,历史悠久,蕴藏也极为丰富。歌腔自由舒展,曲调高亢、嘹亮,节奏自由、悠长,唱词陈述部分有规律的密集型节奏,与咏唱时的自由延长音形成了密集与宽放、规整与自由的鲜明对比,并且由于二者频繁而多样化的交替,丰富了歌曲的节奏布局,强化了歌曲音乐的表现力。昌鲁(侠盗歌)往往在音乐的一开始处便出现全曲的最高音,情绪饱满,先声夺人,自由延长的歌腔带给人以特殊的感受。有的歌则因音域较高而使用假声或真假声结合的歌唱方法。昌鲁(侠盗歌)流传分布主要集中在藏北一带,表现方法上大量采用比兴、比喻等手法,语言颇具特色,接近口语,作品具有较浓的生活气息。
保护措施
2023年10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藏族民歌(班戈昌鲁)项目评估合格,西藏那曲班戈县文化和旅游局获得该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参考资料
藏族民歌(班戈昌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公告.文化和旅游部.2023-11-01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2 08:44
目录
概述
历史渊源
文化特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