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经院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藏经院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宛虹桥58号,院内存放《敕赐藏经禅院》石额。经版为清代、民国刻,约2万余片。主要有《华严经》等经版,均残缺不全,1998年转广陵古籍刻印社保存。现为居民住宅。
文物历史
始建于明万历(1573-1620)。清咸丰年间毁,同治年间重建,光绪年间增修。
文物特征
坐北朝南,占地面积约630平方米,建筑面积395平方米。原大门已拆除,现存房屋三进,均面阔五间,进深七檩,硬山顶,小瓦屋面。第二进建筑有藏经阁楼,上藏经版;和合窗下为金丝楠木栏杆。
参考资料
藏经院
.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0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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