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枪营清代禁卫军之一。
康熙二十三年设立,负责扈从围猎,如在塞外皇家围场的狩猎,一般称木兰围场(木兰满语。原为哨鹿,後为地名)各个善骑射,都是从八旗、前锋、扩军和火器等营伍挑选的,兵额约六百。
掌扈从围猎。凡皇帝行围则随从前导,遇虎列枪以备,得旨即射击,或追踪或寻山,得虎具奏以献;凡驻御营则分两路伏设地弩,以防虎豹;凡出巡则前引扈从,分巡御道,谒陵则任巡哨、搜山及进陵前引阿林枪等项差务。
康熙二十三年(1684)置。营兵于上三旗选充,初为三百六十人, 雍正元年(1723) 增为六百人。设总统(无定员)、总领(每旗二人)掌理营务;下设虎枪校、委署虎枪校各二十一人,分率所辖营兵;笔帖式、委署笔帖式各三人,掌章奏文移事务。其内部机构有印务处、档案库、帐房库等,额设拜唐阿一百零八人,分拨儿轮流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