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动物
人类使动物承受无法忍受的痛苦的行为
虐待动物是指人类使动物承受无法忍受的痛苦的行为。人与人之间对于“承受无法忍受的痛苦”这个概念的定义不同。有的人认为,只有在虐待动物以获取个人的欢乐的情况下才算是虐待动物,而别的人则认为出于其它原因(比如获取肉或皮毛)也可以出现虐待动物的情况。大多数人认为虐待动物至少是令人憎恶的,许多人认为虐待动物是不道德的。
简介
动物福利运动和动物权利运动是两个不同的对虐待动物的反应。动物福利运动认可人类对动物的使用是合理的,他们试图不断地提高对动物的待遇来尽量减轻动物的痛苦;动物权利运动则认为人类必须立刻停止使用动物来完全终止这样对动物造成的痛苦。
家暴、快乐杀人、性侵害、虐待他人等犯罪者曾有虐待动物行为的比例较一般人高很多。故此美国有些州会要求兽医通报疑似虐待动物案,及重罚虐待动物的人。
人类通常情况下为获取食物,材料等原料宰杀动物算的上猎杀,或者出于紧急状态保护自己击杀动物。通常情况下,当人并不需要食物和动物身体作为材料时,伤害或折磨无法对自己造成任何伤害的动物,就是虐待动物。
相关法律
在中国,除部分地区(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等)先行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以外,中国对虐待动物行为目前没有任何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而且关于是否应该立法禁止虐待动物目前仍然存在较大争议。但是在很多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中都会有禁止虐待动物的规定,这些法律大多数限于要求对动物提供至少的护理和人道的对待,但它们不要求为动物提供优惠的待遇,也不要求爱护动物。它们一般要求对动物提供居住、食物和医疗保护,以及不拷打动物,或以不人道的方式杀动物。一般来说传统的但有争议的行为(比如在医学研究中使用啮齿动物做实验)不受这些法律的约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9 09:50
目录
概述
简介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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