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蚌埠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机构职责
(一)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负责宏观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开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预警及协调。
(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地方投资政策;组织地方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及时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政策,提出全市政府性投资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政府拨款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分工实施对重点项目的管理;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及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工业结构调整的目标与政策,衔接平衡行业规划;组织编制工业发展年度计划和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工业重大项目储备;协调重点工业企业集团发展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建议;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建议;提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审核流通设施重大项目。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综合指导和协调服务业发展;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制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工作;负责落实全市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承担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等有关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及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制定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
(十)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能源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能源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提出能源发展及结构调整的政策;综合平衡全市能源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指导、实施能源建设与科技进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落实节能评估和节能监察工作,探索碳交易和能耗交易,协调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相关政策的实施。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价格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国家、省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家、省级管理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市级管理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监督。
(十三)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制定全市价格调控目标,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依法建立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收费)管理;实施价格听证、价格公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制定全市价格(收费)管理目录。
(十五)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违法案件的复议和诉讼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负责重要工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汇总、分析和上报。
(十七)负责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价和复核裁定的管理工作;承办涉税财务价格认定;负责权限内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电子政务、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
负责人:董思敏,职务:办公室主任。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二)综合科。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开展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分析预测、预警,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承担统一产业规划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人:刘辉,职务:综合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三)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法制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负责人:荣华东,职务:体改办副主任、法规科副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四)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研究我市外资动态,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策建议;按规定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外商投资和市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利用市外资金有关工作;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组织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
负责人:王静,职务:外资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市基础设施、综合交通规划等领域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议,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衔接平衡;组织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等中央补助项目资金申报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筹编制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指导计划实施;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组织编制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组织编制并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
负责人:陈林,职务:投资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六)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编制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衔接省重点项目计划工作,指导督促和考核评价计划实施;分析监测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承担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四玲,职务:市重点办主任。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七)区域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实施淮河生态经济带、皖北振兴等区域经济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编制实施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实施跨区域城市群;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拟订土地政策;承担市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何晋,职务:区域办主任。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八)农村经济科。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项目资金申报和实施监管;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研究提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库区移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行蓄洪区居民迁建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承担上级安排的扶贫工作。
负责人:王霞,职务:农经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九)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统筹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方向、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负责工业发展重点项目的资金申报和项目管理。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进步、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链建设;研究提出引导科技投入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市与中央企业合作。
负责人:张艳松,职务:工高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十)贸易和服务业科。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及重大载体建设。研究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建议;协调和监督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计划执行。
负责人:王姣姣,职务:贸服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十一)财政金融科。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财政金融政策建议,组织政府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报和年检管理,参与创业投资制度建设;参与政策性银行合作;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信用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人:左涛,职务:财金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十二)社会发展科。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编制社会事业专项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指导性计划;分析人口发展动态,研究提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监督规划和政策实施;组织拟订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
负责人:何承兵,职务:社会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指导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全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指导协调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及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关具体工作。
负责人:孙锦波,职务:环资科副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十四)市能源办公室。拟定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推进能源综合利用;负责能源预测预警、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提出石油、天然气、煤炭重要储备收储、动用的规划建议;参与能源区域合作,推进能源开发利用。负责电力工业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资源配置,监测调控电力生产运行,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推进电力需求管理。
负责人:许海涛,职务:党组成员、副主任、能源办主任。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十五)能源监督管理科。承担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直机关能源节约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电力设施、油气管道保护监督工作,对违反《电力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齐少河,职务:能源监管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十六)市铁路建设办公室。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涉及铁路有关决议、决定,承担市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铁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报批铁路建设规划与项目;承担铁路项目布局节点衔接及相关重大问题的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人:张腾,职务:铁路办主任。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十七)价格管理科。负责相关价格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相关价格改革方案和提出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审批市级管理权限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负责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协调指导有关价格工作。
负责人:李墨,职务:价管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三楼。
(十八)价格监测科。负责价格动态监测、分析、预警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价格宏观调控工作,对本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提出应对措施建议;负责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工作;承担价格调节基金在稳定市场价格和惠及民生方面工作。
负责人:李强,职务:价监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三楼。
(十九)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负责委授权窗口办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受理、送达;负责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备案;负责价格听证目录范围外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负责权限内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标准审批;负责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受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工作;承担委内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职责,承办服务价格登记证、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
负责人:袁野,职务:审批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9:00-17:00。
办公地址: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1599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北大厅。
(二十)价格成本监审认定科。负责工农产品、公用事业、重要商品价格成本调查及国家和省下达的专项成本调查任务;负责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认定和价格认定复核裁定工作;指导三县价格认定工作。
负责人:梁军,职务:成本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三楼。
(二十一)粮食物资储备与调控科。研究提出全市粮食购销政策、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棉、糖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拟定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棉市场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粮油信息管理和粮食产销协作工作;归口管理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负责人:郭洁,职务:调控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三楼。
(二十二)安全仓储与规划建设科。承担所属粮食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定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储备粮的库存管理、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管理,负责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加工和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储备市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指导粮食流通和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负责人:孙伦凤,职务:仓储科科长。
办公时间: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三楼。
(二十三)粮食监督检查与财务管理科。拟定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相关资金;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市级储备粮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粮食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对相关国有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和监督管理;承担市本级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管理及消化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市级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负责粮食企业会计报表会审工作。
负责人:袁新春,职务:粮食监管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时间: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三楼。
(二十四)人事教育科。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武汤,职务:人教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二十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科。承担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牵头推进我市融入合肥都市圈工作。组织实施我市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相关工作等。
负责人:王姣姣,职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科科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二十六)民生工程工作办公室。负责民生工程相关职责,承担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伟,职务:民生办主任、四级调研员。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曹坤,职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三楼。
(二十八)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人:张卫,职务: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
(二十九)市粮食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管辖粮食行业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
    负责人:王忠魁,职务:粮食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14年12月,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获得“安徽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12月31日,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徽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0 15:53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