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券,又称证券借贷,即一方以自有资金或者证券资产为担保向另一方融通证券,到期归还所融证券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交易活动。融券交易为先卖出后买回,投资者预见未来的股票价格会下跌,缴纳保证金向证券经纪人借入某种股票后立即卖出,待股价跌到一定程度后再买回这些股票交还,以获取利益。
20世纪60年代,融券已在
发达国家形成专门的业务种类,在20世纪80、90代新兴
资本市场兴起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在我国,融券业务此前一直是属于禁止行为,不过和融资一样,融券屡禁不止,一直暗中生长。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的熊市中,这种业务大行其道,因为在
单边下跌的股市任何买入股票的
行为理论上都是错的,而将融来的股票在高位卖出并且在低位将股票接回成为了许多
私募基金在熊市的生存之道,虽然这种相当于“做空”的行为因为政策方面的限制上不得台面,但却也有不小的
生存空间。
投资者融入证券卖出,以
保证金作为抵押,在规定的时间内,再以证券归还。投资者
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
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
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例如:某投资者
信用账户中有100元
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
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C,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