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共同说
法学术语
行为共同说是西方刑法理论中关于共同犯罪范围的一种学说,是一种主观主义的共同犯罪理论。认为二人以上通过共同行为以实现各自企图的犯罪人,就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行为不能与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混为一谈,二人以上的行为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应以自然行为本身是否共同而论。
认为共同犯罪不一定只在所实施的行为都具备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人之间发生,二人以上只要具有共同行为,即使其中一人没有责任能力,或者缺乏罪过,或者具有阻却违法事由,也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只要有共同行为,即使是数个犯意不同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即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此说认为,事后的连累犯如藏匿犯人,湮灭罪证等行为,虽能使犯罪结果巩固,但对犯罪的完成没有任何影响,根本谈不上共同行为。因此不承认所谓事后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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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07-17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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