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评价是对行为的品质与后果的分析,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评价标准主要涉及行为动机与效果两个方面,考察一个人,应当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动机与效果一致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不一致也有两种不同的情况。在理论上,良好的动机与良好的效果统一机率仅占四分之一。由良好的动机而过渡到良好的效果是由与之相统一的行为手段达成的。不良的动机过渡到不良的结果也是由与之相统一的不良行为手段达成的。一致性的条件是动机和实现动机的目标所产生的社会实践过程与效果的统一。
对于一个人立志参加社会工作,可以评价为合乎理性的积极行动。但是,推动个人去追求这个目的的那些动机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在后一种情况,不良的动机却可能表现出好的行动,产生好的社会效果,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是这样。同时,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某人有良好的动机,却因为“力不从心”,控制不住客观条件的作用而导致不良的后果。行为结构的诸因素都是内在地联系着的,都趋向于一致,这就意味着某些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环境妨碍了某些动机的实现。在行为中起重大作用的不但有动机,而且有行动手段和行为环境。这不但取决于个人的主观努力而且取决于客观条件。行为品质的评价既依赖于纲领和理论,也依赖于战略、策略的原则。如果主体的一生行为都是值得肯定的,只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了令人遗憾的结果,这个结果并不构成对他人的社会危害,那么这样的行为主要地应与他一生的一系列行为联系起来进行评价。还可以运用三维空间对行为品质进行再评价。在进行评价时,把动机体系、行动体系、结果体系里的诸因素分别看成一个整体,把三个因素再分成良好或不良两个等级,放进三维空间进行综合评价,就可能避免评价人所造成的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