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共关系特指政府在施政过程中运用传播沟通的方法,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了解、
理解、信任与合作的一种管理活动。
行政公共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管理职能。从管理活动的范围来看,行政公共关系对外传播政府的信息,代表政府组织与公众进行沟通;对内表达公众的意见,代表公众与政府组织进行沟通,具有中介性特征。从管理方式上来看,政府开展行政公共关系活动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去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而不是单向传播甚至强制性的灌输。从管理的内容和过程来看,行政公共关系是对政府组织与公众之间信息互动的目标、对象、媒介、资源、过程和效果进行决策、计划、
组织、
协调、整合、实施、控制、评估和监督。从管理的价值取向看,行政公共关系追求的是政府在公众中良好的形象和信誉等无形资产,具有非物质性的特征。
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行政关系主体,相比较企业、社团等公共关系主体来说,行政公关的主体都更具有权威性。这种权威性来源于政府所拥有的公共权力。政府从社会中独立分化出来的又自居于社会之上的特殊社会权威管理组织。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突出特征就在于它拥有公共权力,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它可以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权威性分配,对社会公共事务做出权威性决定和强制性管理。它可以指定政策、颁布法令,并运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同时,政府还具有唯一性。同一个国家或同一地区政府只有一个,它往往处于独一无二的位置。政府这种权威性和唯一性决定了政府在公共关系活动中地位的优越性。
行政公共关系的对象,即行政管理工作中信息沟通与传播的公众对象,包括内部公众和外部公众两个方面。内部公众是指政府行政机构内部的一切工作人员。外部公众泛指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广大公众,包括各民族、各阶层的人民群众、各类企事业单位等,还包括广泛的国际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