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基本概念之一,指行政组织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实现行政决策的过程。是行政的一个基本环节。
行政实施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①准备实施,组织所需的人力、物力、资金;②研究和确定具体实施的计划,包括实施的方法、手段、程序等;③协调相关的各个方面的行动,使其步调一致;④及时掌握信息反馈,调整计划,纠正偏差,并对具体实施工作进行监督;⑤实施结果的检查、分析和衡量,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根据不同的管理目标和不同情况,行政实施可采用不同方法。行政实施方法主要有:①直接实施或间接实施。前者为行政组织直接实现行政决策,后者则是依靠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以及个人等非行政组织实现行政决策,而行政组织只起控制、监督作用。②常规实施或非常规实施。前者是按照既定的行政程序和实施手段处理经常反复出现的行政事务;后者则是对于过去没有进行过的或非常复杂、重要的行政问题,采取新的或特殊的实施方法。③行政手段实施或非行政手段实施。前者是通过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手段实现行政决策;后者则借助经济手段、社会影响、行政诱导等方法实现行政决策。在行政实施中,这两种手段往往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