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人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由来已久,在欧美许多大城市,如巴黎、伦敦、罗马、纽约、巴塞罗纳等,街头艺人已成为城市风景的一部分。街头艺人
卖艺不但可以展示自身的文艺特长、获取相应的酬劳,同时为市民欣赏艺术表演提供了另一种途径。
基本介绍
街头艺人指在街头的公共场所为公众表演拿手绝活的艺人,包括一些音乐家、画家、行为艺术家等。通常是为了取悦路人并获得捐赠。表演形式繁多,例如演唱,乐器演奏,作画,杂耍表演等等。或许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卖艺的表现,但不然,他们之间有一点差别,他们主要以展示自己的才艺为主,至于捐献的钱,在次位;而古时候甚至现代所说的卖艺,注重钱、所以是不同的...在世界上许多大城市都有街头艺人的表演。他们的表演又被称为街头艺术。
在世界上许多大城市都有街头艺人的表演。 他们的表演又被称为街头艺术。 街头艺人比较传统艺术表演者有分别,后者会出现于室内场地。 而街头艺人表演的场地是免费的,未必得到当局认许,经常会因为阻街被票控。
艺人界定
行走在街头,我们常常能遇到各种街头艺人,他们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立足社会,通过卖艺谋取生活费用。街头艺人的英文为Busker,我国目前对街头艺人还没有准确的界定。台湾官方将在公共空间从事文艺活动的自然人或10人以下组成的团体称为街头艺人。
相对而言,台湾官方对街头艺人的界定更为严谨。该界定表明了一下内涵:
(1) 明确了街头艺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同时,出于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的考虑,对团体人数进行了限制。
(2) 表明了街头艺人所从事的活动及活动场合。
社会功能
街头艺人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文化传统和历史的延续。街头艺人使大众喜闻乐见的一些文化活动得到发展和传承,具有积极的社会功能和存在意义。
(1) 促进文化发展和传播的功能。街头艺术是孕育草根文化的土壤。一些新兴的表演形式,在没有获得社会认可前以街头艺术的形式获得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一些公众喜闻乐见的表演文化,也可以以街头艺术的形式得到发展和传承。
(2) 增强城市魅力,丰富大众的文化生活。街头艺人可以成为城市的独特风景线,促进观光旅游业的发展;街头艺人的表演收费低廉或采取自愿捐赠的形式,对经济能力有限的公众而言,不啻为其文化娱乐的很好选择,避免了高票价的商业演出所造成的经济负担。
(3) 为艺人获得社会认可提供展示舞台,提供了潜在的发展机遇,同时解决艺人的生计问题。许多艺人通过街头表演赢得公众和社会认可,获得了演出邀请和发展机会;街头表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底层艺人的生计问题,成为他们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
不同政策
中国 台湾
台湾街头艺人现状
目前整个台湾街头艺人的结构大概是专业人士占80%、退休人士占15%、学生占3%、外国人占1%、其他占1%。整体的街头艺人表演水平较高。街头艺人已经具备社会“精神治疗师”、“心灵补给站”的角色,在都会繁忙的工作节奏中,大家在辛苦之余,偶尔歇脚在街头艺人的表演场地,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与疲惫的身心。街头艺术为城市撬动了百亿商机,已然形成一个文化产业链。台湾的街头艺人还有以下特点:
(1)对街头艺人本身,其收入提高了不少。在台北,年资稍长的全职街头艺人,基本可以做到生活无忧。受欢迎的街头艺人甚至还可以攒下不少钱,很多都远远超过了原来的工作收入。
(2)对社会,近几年来,街头艺人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同和尊重,连政府举办活动,也都喜欢邀请街头艺人参与演出。
此外,台湾的街头艺人管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 “抢地盘”现象:某些区域街头艺人与管理人员勾结,长期占据某些表演地点。
(2)地段安排问题:一些黄金地段的表演场地,看不到真正优秀杰出的街头艺人,而是被一些表演略差的街头艺人盘踞。
台湾街头艺人管理方法
5.1.2.1制定相关法案
(1)《台北市街头艺人从事艺文活动许可办法》(2005年)
(2)《台北市街头艺人从事艺文活动许可办法实施计划》
5.1.2.2 颁发执照
街头艺人必须通过标准极高的通过性考核,考核不设分值高低,通过考核者方可执证上岗。一般考试通过率在20%以下。
在此仅以台北为例:
考核频率:每年2次,
考核场地:设在人潮较多的“国父纪念馆”回廊。
考核分类: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和创意工艺。
考核时间:每个人只有3分钟表演时间。
考核标准:专业评审一般会有以下几个指标的考量:
(1)艺术表现力和技巧是否成熟。
(2)演出对观众和环境的效果如何。
(3)演出者对自身的包装、经营和管理。
(4)演出的完成度。
考核无任何特殊待遇,残障人士也必须通过与常人相同标准的考核。
5.1.2.3 场地和时间安排
场地公开:台北市文化局目前公布了68个公共空间作为“街头艺人表演场地”,其中包括捷运站、公园、广场、商圈徒步区,还有部分景点。
场地决定:在表演场地的项目上面没有特别限定,街头艺人采取自由登记申请制,每天在服务窗口安排抽签,并依此决定当天的场地。抽到空签者隔天会有优选权。
表演时间无特殊规定,一般于10:00~22:00
5.1.2.4 演出要求
(1)在“环境噪音管制法”、“交通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社会秩序维护法”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之下进行。若违反,将被撤销甚至终止街头艺人的资格。
(2)表演时间根据场地安排而定。
5.1.2.4观念教育
在此以台北为例:
在推动街头艺术的初期,大部分精力都花在市民教育上,培养其看表演要付费的观念和艺术消费的习惯。
经过几年的街头教育,人们已经从最开始的不愿意逗留,到停下脚步,再到饶有趣味地享受其中,并愿意大方地“打赏”,从而形成了风气。
澳大利亚 悉尼
澳大利亚街头艺人现状
澳大利亚对街头艺人实施许可证制度,不同的城市对街头卖艺的鼓励程度不同,发放的许可证数量有很大差异。街头艺人拥有良好的城市公共氛围,并且每年的澳洲达人秀以及其他综艺节目中都有很多街头艺人从街头走上荧幕。
悉尼对街头艺人的管理方法
在悉尼,街头艺人是一个非常正式的受政府监管的职业。街头艺人通常由巡警来进行管理和监督。街头艺人如果固定在某一个地方表演,警察进行身份登记,并收取税金。
所有市政厅的申请表格上都需要申请人填写自己的税号以备未来交税,而街头艺人的盈利很难估计,故在交税问题上全凭艺人的自觉。
成为街头艺人的要求:
(1) 在澳大利亚的工作许可,如澳大利亚的
税号或公司注册号。
(2) 本人向当地的市政厅去申请卖艺许可证。悉尼鼓励艺人进行长期的表演,艺人如果支付每年的卖艺许可年费,会比购买三个月计费许可来的更加便宜。(注:另一些城市对卖艺人数会有严格的限制,如悉尼的某卫星城市每年只发放5张卖艺许可证给街头艺人,而每一张许可证在一年当中只能表演12次。)
英国
英国街头艺人现状
欧洲的街头艺人较为普遍。在英国城市、小镇的街头,但凡人群聚集的地方,就有可能看到形形色色的街头艺人。英国公众尊重艺术,对街头艺人也很尊重。街头艺人中的很多人有其他正式职业,在业余时间从事街头表演。
英国街头艺人管理方法
英国街头艺人要考执照,才能在街头、地铁站、广场等地表演。街头艺人执照的获取相对宽松,但有些地方会实施年度考核,不过关者会吊销执照。
纽约
5.4.1 美国街头艺人现状
美国街头艺人表演的活动多种多样,形式不拘一格,雅俗共赏,给游人增加了不少乐趣。美国市民对于街头艺人,甚至是含有半乞讨性质的表演都抱有极大的友好和欢迎。并且只要艺术动人,街头艺人都可以得到丰厚的报酬。不少成功的艺术家都是从街头艺人白手起家最终一举成名的。
5.4.2纽约街头艺人管理方法
纽约对街头艺人的管理也经历了一个从取缔到有效管理的过程。街头艺人必须取得合法执照,在规定的场所从事卖艺活动。但如果含有半乞讨性质的表演(在不影响正常公共秩序的基础上)则不需要特殊许可。对于不收取捐赠、纯爱好型的街头艺人则采取完全开放的态度。
据《纽约时报》2011年12月5日报道,纽约市公园局一年前出台了意在控制华盛顿广场公园的商业活动的规章,禁止在离纪念碑或喷泉50英尺的距离内从事商业活动,包括卖艺活动。不收费的歌手,公园则采取欢迎的态度,欢迎他们在纪念碑下或喷泉边上献艺。纽约的其他公园,也大幅削减了街头艺人的经营摊位。纽约市政府表示,之所以要采取这一措施,是因为街头艺术家在公园人行道占据大量空间,造成交通堵塞。
借鉴意义
上述国家和地区都对街头艺人的合法性行为予以了确认。他们对街头艺人管理的一个共同点是通过认证对街头艺人颁发执照或许可证,使其获得在公共场所卖艺的资质。通过许可或认证制度,使艺术型街头艺人与半乞讨性质的街头艺人和纯爱好型的街头艺人相区别,在此基础上,政府对艺术型街头艺人实施不同的管理方法。由此可见,对艺术型街头艺人颁发执照或许可证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值得上海市在制定街头艺人管理政策时加以借鉴。对艺术型街头艺人颁发执照或许可证体现了社会对街头卖艺作为一项职业的认可,体现了社会对街头艺人的尊重。另一方面,对街头艺人的认证也便于政府对街头艺人实施有效的管理。
上述国家和地区对街头艺人管理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艺术型街头艺人认证标准的严苛程度不同,政府将艺术型街头艺人许可证或执照的发放数量作为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控制街头艺术表演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上述国家和地区对街头艺人表演场所和时间的控制和管理也有所不同。由于各国对街头文化的认知和态度不同,社会和公众对街头艺人的接纳程度也有所差异,加之各国街头艺人的水平和素质的参差不齐,政府通过上述具体的管理方法的制定和调整来有效地管理公共空间的秩序。
政策建议
目前,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街头艺人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机制,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先行先试。基于上述研究,同时结合上海现阶段发展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建议。(在附录二中我们提供了具体的实施方法的建议)
在界定三种类型的街头艺人的基础上,实分类管理
首先,设立上海市专门管理部门,对艺术型街头艺人、乞讨型街头艺人和纯爱好型街头艺人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对艺术型街头艺人进行身份登记与管理,并发放牌照,获得在特定场所的表演资质;同时为乞讨型街头艺人和纯爱好型街头艺人留有比较充分的生存和活动空间,使乞讨型街头艺人作为弱势群体得到应有的帮助,纯爱好型街头艺人获得社会展示平台和公共文化项目的参与机会。
通过观念教育和宣传推广为艺术型街头艺人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街头艺术获得社会认可的初期,大力对社会大众进行观念教育,培养其看表演要付费的观念和艺术消费的习惯。同时对街头艺术加以宣传推广,在旅游胜地和文化特色场所为他们提供表演场地,提升其
公众满意度,为艺术型街头艺人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规范街头艺人行为的同时,政府应树立服务意识,制定服务规范
通过规范街头艺人行为,使街头艺人能够与周围的环境和公众和谐相处。这一部分特别强调对于街头艺人表演的时间空间管理,规定公共场所向街头艺人开放的时间(如早晨7点前、夜间10点后不得表演)与空间(如在主干道一定距离内、人流极度密集区域不得表演)。更重要的是,要让街头艺人成为上海文化的宣传和推广者,政府更要树立服务意识。如,在艺术型街头艺人得到认可和发展的早期,在确认其纳税义务的同时,通过不纳税或自愿纳税对其发展加以扶持。在艺术节或其他文化场合,给艺术型街头艺人表演、沟通和切磋的机会。
艺术型街头艺人认证标准,应有助于体现上海多元化、兼容并蓄的文化特色,彰显城市活力
上海作为海派文化的代表,具有多元化、兼容并蓄的文化特色,东方和西方、传统和现代有机融合。作为新兴的国际大都市,富有创意和创新,生机勃勃。艺术型街头艺人认证标准应体现上海特色,使街头艺人成为上海文化的代言人和传播使者。
实施建议
近日相关人士在上海两会上提出了关于对待上海市街头艺人管理的政府新思路:相关部门应借鉴其他大都市的经验,进一步探索、完善街头艺人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机制,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先行先试。另外,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市街头艺人演出、管理现状,深入研究街头演艺行为界定、街头艺人身份登记与管理、开放时间与地点的确定等立法难点,尽快完成立法调研工作,适时启动立法程序。我们根据“多地区与上海街头艺人对待方法的区别”一文,结合上海现阶段发展情况,做出了如下的建议:
管理部门
根据我小组对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执法部门)和上海市文化局的电话采访过程中发现,当表明目的想要了解上海市对于街头艺人如何对待后,接线员并不明确要接通具体哪一个部门。在此我们建议设立上海市针对街头艺人的专门管理部门,初步设想包括执照颁发部门、考核部门、日常管理部门(包括督查部门和服务窗口的开设)等。
持证上岗
2014年11月11日,为了更好地扶持和管理街头艺人,上海演出行业协会经过近一年的筹划,在100名街头艺人中甄选出8名有资质的艺人颁发“上海街头艺人节目审核许可证”。这8名艺人近期已“持证上岗”,在为期一个月的“试行阶段”,他们需按照“持有证书、规定地点、指定区域”的要求进行表演。
首批获得“上岗证”的“气球小丑”王士平说,虽然现在小费已不如刚“上岗”时丰厚,但他依然坚持表演。王士平表示,“要把这个头给大家带好,把街头艺人的形象树立起来”。
上海戏剧学院前院长容广润表示,许可证虽拘束了“自由”,但也带来了保障。他认为,相对集中的表演地点能产生“集聚”效应,不仅有利于艺人间相互学习交流,还能引起公众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