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改革;拟订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对国家所公布的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一、指导全市体育行业管理和体育工作;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推动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协调各系统、各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
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加强对竞技体育宏观指导和管理,研究和平衡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实施对体育项目的行业管理,制订训练竞赛体制改革措施;负责在我市承办的国际、国内大型比赛及参加全省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