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滋题记摩崖石刻
云南省昭通市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袁滋题记摩崖石刻,位于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西南约15千米的豆沙关山路西侧,刻于唐贞元十年(794年)。
历史沿革
唐贞元九年(793年),因不堪吐蕃连年征讨的重负,南诏王异牟寻遂派使臣向唐朝修好,以表达重新归附的愿望。唐朝方面对此也作出了积极回应,派巡官崔佐时前往大理点苍山,与异牟寻会盟。此次事件,标志着南诏与唐朝重归于好。贞元十年(794年),唐德宗李适派御史中丞袁滋前往云南,正式册封异牟寻为“云南王”。接到圣命后,袁滋便从戎州(今四川宜宾)出发,在途经石门关(今豆沙关)时,见左右壁立千仞,下为奔流不息的关河,便刻石记事,以纪其行。
1963年,为保护袁滋题记摩崖石刻,当地相关部门建立起了“风雨亭”(当地习惯性称之为唐碑亭)。此后,“风雨亭”又经历了数次改建。
遗址特点
袁滋题记摩崖石刻位于盐津县西南处的豆沙关,石刻长0.44米、宽0.36米,全文共8行,每行3~21字,共计122字。碑文左边的7行字为楷书,末行“袁滋题”3字为篆书,保存较好。刻文记载了大唐贞元十年(794年),以袁滋为首的使团赴云南,持节册封南诏异牟寻为云南王这一重要历史事件。
文物遗存
袁滋题记摩崖文中不但开列了使团成员名单,而且专门提到“奉恩命,赴云南节册蒙异牟寻为南诏”,点明了使团此行的任务。石刻原文:“大唐贞元十年九月二十日,云南宣慰使内给事俱文珍,判官刘幽岩,小使吐突承璀,持节册南诏使御史中丞袁滋,副使成都少尹庞颀,判官监察御史崔佐时,同奉恩命,赴云南,册蒙异牟寻为南诏。其时节度使尚书右射成都尹兼御史大夫韦,差巡官监察御史马益,统行营兵马,开路置驿,故刊石纪之。”‌袁滋题记摩崖石刻的内容,与《新唐书》《旧唐书》《蛮书》《资治通鉴》等书的记载相吻合。
历史文化
相关研究
20世纪40年代,史学家谢饮涧先生亲自拓印摩崖石刻文字,并广泛搜集各方史料,最终撰写了《袁滋摩崖考》一文。此文全面考证了唐德宗李适派遣袁滋一行持节册封异牟寻为“云南王”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以及摩崖石刻被发现的时间等相关史实。
相关人物
袁滋,字德深,陈郡汝南(今河南汝南)人,又作蔡州郎山人。唐贞元十年(794年),唐德宗李适要派一个正式的高级官方使团出使云南册封南诏时,多名高级官员都以没有把握完成使命而推辞,只有工部员外郎的袁滋没有推辞,临危受命。面对艰难险阻,袁滋顺利完成了出使册封任务,扭转了 40 余年前唐廷边臣张虔陀的失策不良影响,为维护国家完整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重要贡献。
文物价值
袁滋题记摩崖石刻上所镌刻的文字,不仅记录了昭通与大唐往来频繁这一史实,还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见证,是研究唐朝与南诏关系的重要实物资料。同时,袁滋题记摩崖石刻有着“维国家之统,定疆域之界,鉴民族之睦,补唐书之缺,正在籍之误,增袁书之迹”的重大历史作用。
保护措施
1965年,袁滋题记摩崖石刻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8年1月13日,袁滋题记摩崖石刻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所获荣誉
1998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将袁滋题记摩崖石刻定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袁滋题记摩崖石刻位于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西南约15千米的豆沙关山路西侧。
交通信息
自驾:自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开车前往袁滋题记摩崖石刻,路程约15千米。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19 12:2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遗址特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