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转非即是指因国家建设用地或
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建设而征用的农民土地,征用农民土地时有正规的批文,而农民根据此批文而转
非农业户口和办理
养老保险的一种行为的简称。
资格审定
由被征地的人员所在的村社负责人或推选一至二个负责人,提交占地时的正式批文,并交当地村社的原始土地、人口的登记薄到所在地的国土部门统一审核,认定资格。
范围和对象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是指自愿按渝府发26号文件参保,2007年12月31日前已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城镇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具有按规定计算的实际缴费年限的人员(即1982 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因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且在 2007日前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以下简称原征地农转非人员),适用本办法。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现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含已退休)的人员、安置就业的单位破产解体并进行了政策性安置补偿的人员、户籍关系已迁出市外人员、2007年12月31日前已死亡人员等,不适用本办法)。
老龄人员办理
“被征地农转非”老龄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时,应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老龄人员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老龄人员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老龄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清后,从2008年1月起,按我市现行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以上的,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即年满70周岁的,每月增发50元;年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发50元。下同)。
(三)老龄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待遇,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部分除外,下同),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中老年的办理
所谓
4050人员是指2007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这类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应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4050”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我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后,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将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待遇,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三)“4050” 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5年的,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下列办法计发养老待遇:养老待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1+继续缴费月数×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将其个人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待遇,并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其个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余额一次性退还。
(四)“4050” 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其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作为15年缴费年限,缴费指数按1计算,按规定补建个人账户。
中青年的办理
所谓中青年人员是指2007年12月31日,男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在理基本养老保险时,应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中青年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缴费基数×费率(20%)×本人应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基数:按2006年度我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215元的60%确定。本人应缴费年限:年满16周岁不满17周岁的缴纳1年;年满17周岁不满18周岁的缴纳2年;年满18周岁不满19周岁的缴纳3年;年满19周岁不满20周岁的缴纳4年;男年满20周岁不满40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不满30周岁的缴纳5年;男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女年满30周岁不满40周岁的缴纳10年。
中青年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指数按1计算,按规定补建个人账户。
(二)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