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首诗作于元符二年(公元1099年),时苏轼六十四岁,已贬谪儋州(州治在今海南岛儋县)两年。子云、威、徽、先觉,四人皆姓黎,是苏轼在儋州的好友。他身为“罪人”,初期僦居官舍,后被逐出。幸得王介石等人的帮助,在城南“污池之侧桄榔树下”,筑了五间泥房以居。他和当地人民有很深的感情。
儋州的实际情况是:“昌化非人所居,食饮不具,药食无有”而东坡能在那里安然闲畅,“人不堪其忧,公食芋饮水,著书以为乐。时从其父老游,亦无间也”(见苏辙《栾城集》墓志铭)。此非虚饰,从东坡当时写就的诗中最真实地见出他的胸怀。
诗篇浅易如话,毫不雕琢,又写了最粗俗的东西,但读起来使人感受的不是“浅俗”而是雅,不是“粗丑”而是美。把朴素内容写得生动而富有风趣,于毫不经意间呈现出行云流水般的活泼姿态,确是大家气格。
诗人被流放到万里之外的天涯【海南】,处境艰难,但由于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和黎民百姓的热情欢迎,因此表现出曾点曾经有的那种逍遥自在、随遇而安的人生态度。【因此仍然向往曾点描述的礼乐之治,表现出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苏轼(1037~1101)
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公元1057年(
宋仁宗嘉祐二年)与弟苏辙同登进士,授福昌县主簿、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召直史馆。公元1079年(神宗元丰二年)知湖州时,以讪谤系御史台狱,次年贬黄州团练使,筑室于东坡,自号东坡居士。公元1086年(哲宗元祐元年)还朝,为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公元1094年(绍圣元年),又被劾奏讥斥先朝,远贬惠州、儋州。公元1100年(元符三年),始被召北归,次年卒于常州。苏轼诗、词、文、书、画皆工,是继
欧阳修之后北宋文坛的领袖人物。古文方面,是“
唐宋八大家”之一;作为杰出的词人,开辟了豪放词风,同辛弃疾并称“苏辛”;在诗歌上,与
黄庭坚并称“苏黄”;在书法方面,与黄庭坚、米芾、
蔡襄并称“宋四家”。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乐府》等,今存《东坡全集》150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