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祝馨(1889年11月—1951年2月),男,
浙江嵊县崇仁镇义门裘氏人。1913年于浙江法政学校政治经济科毕业,曾任民国时期崇仁镇镇长、崇仁区区长二十六年(公元1923——1949年),曾兼任崇仁民团、联乡总队头领,历届县参议会副议长、县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
1927年4月11日,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前夕,大清早,由钱惟立、裘祝馨等组成的地方国民党右派势力,在县长吴光的幕后支持下,纠集县巡缉队和民团共400余人,包围了国民党左派组织嵊县国民党临时党部驻地,开枪向县党部办公楼射击,并冲入党部办公室,捣毁办公室内县党部的所有文卷、书籍和办公用品。抓捕并枪杀了农工部长
华伦初和组织部长
张本芝。“四一一”惨案发生后,临时县党部被迫解体,各地的农会也停止活动,嵊县的革命势力遭受了严重的摧残。
后任嵊县崇仁镇镇长、区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第三联乡总队总队长,勾结日伪,私造武器,拥有人枪千余。抗战胜利后,任嵊西清乡委员会副主席、县参议会副议长等职,被裘及其下属杀害的群众有40多名。
解放后,裘祝馨匿居上海,张本芝和华伦初两位烈士的妻子对谋划惨案的
土豪劣绅裘祝馨进行了血泪控诉。政府五次函电催促,避不到案。
1951年1月,裘祝馨从上海被押解回嵊。2月2日,嵊县人民法庭在崇仁镇召开公审大会,公审崇仁“土皇帝”、大地主裘祝馨,25人上台控诉。公审大会后,下午举行庆祝公审胜利万人大会,会后以恶霸、
反革命罪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