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9日襄樊市正式更名为湖北省
襄阳市(地级市),襄樊市公安局也随后更名为襄阳市公安局。
内设机构
6个综合管理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治部、审计科、控告申诉科、警务保障部、出入境管理科;
15个执法勤务机构,分别为:国保支队、反恐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监管支队、巡警支队、技侦支队、禁毒支队、交警支队、高速警察支队、网安支队、特警支队、法制支队、督察支队等;
2个直属分局,分别为:公交分局、机场分局;
6个派出机构,分别为:襄城分局、樊城分局、高新分局、襄东分局、东津新区分局、鱼梁洲分局(重点工程分局,下同)等。
主要职能
(一)拟订地方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处置工作。
(四)领导市森林公安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重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六)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负责到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十二)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四)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实施执法监督。
(十六)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各级公安机关承办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八)拟订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各地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
(十九)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二十)领导市森林公安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及分工
李新桥,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公安局局长
分工: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工:协助局长负责市公安局日常工作;分管指挥中心、国保支队、警务督察支队、警务保障部;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工:分管禁毒支队、森林警察支队、警卫处、审计科;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工:分管治安内保支队、巡警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控告申诉科;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工:分管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工:分管刑侦支队、技侦支队、网安支队;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工:分管政治部、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苏丹,襄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分工:分管经侦支队、监管支队、交警支队、高警支队;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特110号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获评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22年9月,襄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荣获湖北省一等功公务员集体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