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剿匪,指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至1953年间,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所属野战部队和地方武装在川、康、黔、滇等西南地区进行的剿灭土匪武装的作战行动。
中国西南地区历来匪患严重。1949年,国民党政府溃败前夕,在云南、贵州、四川、西康(今分属四川、西藏)省大量发展土匪武装,企图建立“大陆游击根据地”,进行反革命暴乱和各种骚扰破坏活动,西南成为全国匪情严重的地区之一。
1950年2月6日至10日,中共中央西南局召开会议。会议认为,剿匪已成为西南地区的中心任务。剿匪工作应坚决贯彻“军事打击、政治瓦解、发动群众三者相结合”的方针,正确执行镇压和宽大相结合,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在剿匪部署上,会议确定,加强对各主要交通干线的守备,采取分段包干办法,集中兵力首先歼灭平原富庶地区大股土匪,尔后逐步向边沿山区扩展;迅速净化四川腹地,以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3月15日,西南局和西南军区联合发出《关于组织一元化剿匪斗争的指示》。根据指示要求,各军区和军分区部队,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各级剿匪委员会,并将一定数量的野战部队改为地方武装,大力开展地方工作。此后,各进剿部队按部署对各地股匪展开重点进剿。
经过重点进剿、组织边区会剿、深入清剿和肃清残匪等形式的斗争,至1953年,西南地区先后歼灭匪特116 万余人,缴获各种火炮700 余门、各种枪60万余支。在全区范围内基本上平息了匪患,有力地保障了西南地区的社会秩序,以及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