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原西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是综合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领导班子
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市政府办公厅承担的经济体制改革职能。
2、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等。
(二)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策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改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现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估,评价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强化全市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研究,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的协调与指导、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强对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指导。
3、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定落实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落实调控政策;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部门及其它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开展全市经济运行的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测、预警,并提出政策建议,向全市发布经济信息;编制利用外资计划,监测分析利用外资趋势。
(三)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和落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有关法规的起草、审查和协调实施。
(四)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市内重大项目和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协调、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安排或协调国家、省上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负责重点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稽查特派员工作。
(五)研究提出西宁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发展情况,提出农村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提出西宁市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构调整、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建议;组织协调退耕还林(草)规划的实施和落实;负责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宏观指导产业现代化。
(七)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全市贫困地区开发和以工代赈政策及建设计划,安排以工代赈资金;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调控政策,指导促进重要物资及商品的购销和投放管理。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政策,用好政府掌握的投资,支持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十)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参与制定财政政策,拟订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药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定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的依法监管。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1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件管理、秘书事务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委的党务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挂西部开发办公室的牌子):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负责与国家、省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研究提出西部开发当中我市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构调整、资源开发以及重点项目布局的意见和项目资金的衔接。
(三)综合处(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牌子):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规划,包括年度计划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四)工业处(挂高新技术产业处、基础产业处、交通战备办公室的牌子):衔接国家、省对我市工业项目的投资,负责项目的协调、监督;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中的有关方针、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提出全市能源、交通、原材料的发展思路,衔接平衡能源、交通、原材料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提出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监测和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基础产业项目的布局。
(五)农牧经济处(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衔接我市农村牧区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支持。提出全市农村牧区经济发民的措施,衔接平衡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全市贫困地区开发和以工代赈措施,负责衔接安排全市以工代赈资金计划。
(六)价格处:负责贯彻实施国家价格政策和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按照地方定价目录制定有关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七)固定资产投资处:衔接国家、省专项资金,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安排财政性资金及市政府信用贷款的建设项目和重点项目,协调、指导政策性金融使用方向。
(八)经济体制改革处(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政策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法规的地方性经济法规和行政规章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府和其他部门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或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的协调工作;开展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九)社会发展处:衔接国家、省对我市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并负责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拟定社会事业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十)项目稽察办公室(挂前期项目办公室的牌子):负责全市前期项目的年度计划下达的日常工作。负责派出稽查特派员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经贸流通处(挂外资利用处的牌子):研究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和规划,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管理利用外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境外投资项目,跟踪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的发展状况,研究国内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的全市平衡,提出重要商品的调控政策,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形势;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
(十二)粮食工作办公室:拟定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执行国家、省有关军粮供应的方针、政策,保证西宁市驻军和武警部队官兵的粮食供应;负责全市粮油购、销、调、存及各级储备统计工作及信息交流工作;负责本市退耕还林(草)、救灾及以工代赈粮等各项工作所需粮食的粮源组织、安排和供应工作。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的依法监管。
单位荣誉
2017年11月,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6月,被评为青海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1年12月2日,入选拟通报表扬青海省2016-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7 08:13
目录
概述
领导班子
职责调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