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
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
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农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农业开发规划。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市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
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拟定全市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
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果业产业化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和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相关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
农用地、
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
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
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
(六)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农业相关产业技术标准和农业相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指导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种子(苗)、
农药、
肥料、
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
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苗)、农药、兽药、有关肥料、饲料和
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及实施办法;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制定全市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规划;组织农业对外和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权限指导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北院门159号(市政府院内)一号楼二层 邮编:710007
主要领导
主 任:张贵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常务副主任:任昆明 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副 主 任:白茂乾 局监察室主任
卢稳曹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养实 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涂兴中 局办公室副主任
徐克龙 局种植业处副处长
李志新 局组织人事处调研员
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和决定,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其主要职责是:(1)及时掌握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有关情况;(2)抓好指导检查工作,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3)对在调查研究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为领导小组分阶段做出决策提供建议;(4)筹办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汇报总结等,起草有关文字材料;(5)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6)为局领导开展调研活动做好服务工作;(7)安排、协调、承办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内设5个组,即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课题组和检查指导组。各组组长、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
组 长:李志新 成员:崔 岚
2、材料组
组 长:涂兴中 成员:马顺明 张 彬
3、课题组
组 长:李养实 成员:朱永利
4、宣传组
组 长:徐克龙 成员:王党党 褚春年
5、检查指导组
组 长:白茂乾 成员:卢稳曹 张 萍 邵 涵
根据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任务要求,各组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组
主要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通知、组织等;文件收发、拟办、传阅、打印及报送工作;与市委指导检查组的接待联络和服务工作;与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联络和衔接工作;有关数字统计工作;学习材料发放工作;学习实践活动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2、材料组
主要负责学习实践活动各批次和阶段实施方案、安排意见等起草工作;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各阶段工作安排、总结和各类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经验材料的挖掘、总结和起草工作;重要信息和典型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3、课题组
主要负责学习实践活动问计于民、献计献策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研究确定学习实践活动调研课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反馈调研成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4、宣传组
主要负责学习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学习实践活动工作简报、信息的起草、编辑和发送工作;新闻宣传稿件的起草和活动资料的制作、整理工作;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5、检查指导组
主要负责各支部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指导工作;收集、整理和报送各支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局中心组学习和党委
民主生活会;指导各处室党支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检查指导各支部民主生活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