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4号),设立西安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政务公开、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统计执法监督处
负责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宣传咨询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统计法律性事务工作;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对全市统计执法队伍的管理;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区县、开发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受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