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国家税务局设有7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2个事业单位、10个派出机构,其中,1个税务分局,9个税务所。全局共有在职干部106人,其中党员83人。近年来,长安区国税局在上级国税机关及长安区委、政府的领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紧密围绕以“建一 流班子、带一 流
队伍、抓一 流管理、创一 流
业绩”为目标,强化税收科学化、规范化、
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弘扬长安国税文化,税收收入突破3.02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几年来,区局共创建市级文明单位8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个,“市级青年文明号”2个。在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执法、服务单位进行行风、政风评议中,区局连续6年名列全区第一。
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