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属
长沙郡,称扶夷苗地,后属
零陵郡。
宋初始称西延,属
全州辖地。【明】洪武二年(公元1368年)随全州划归广西桂林府辖。元至正年间改土归流,置驿司;明洪武七年西延设巡检司;清雍正七年西延巡检司裁撒,设全州西延理苗分州,置州同,乾隆六年将分州署从钟楼底移驻大埠头,并建分州署衙。民国三年裁西延分州,保留西延警察事务分所(注:民国元年设),民国二十二年设西延区公所,裁撤西延警察事务分所。民国二十四年将全县西延区属八乡,及全县长万区万德乡之大里溪一村及兴安县越城区之车田、浔源两乡地方划归合并,成立资源县。民国二十四年七月-日,资源县奉命成立,县治设大埠头。二日,广西省政府任命邓国英试署资源县县长。四至:东界
全州县,南界兴安县,西界龙胜县,北界
湖南省新宁县、
城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