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图书馆是自治区“八五”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1991年动工修建,1996年正式开馆,建筑部面积17534平方米,工程总投资为1843万元。馆内设有采编部(下设藏编部和汉编部)、典藏部、阅览部等业务部门及少儿阅览室、港台外文阅览室、
电子阅览室、期刊阅览室、藏文阅览室、开架外借室。2003年和2008年根据上级安排及事业发展的需要,设立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西藏自治区分中心和西藏古籍保护中心。国家二级图书馆。
据自治区图书馆副馆长边巴次仁介绍,此次改扩建工程主要是对主楼进行改建,同时新建业务办公楼和综合性学术报告厅,目的在于将借阅、办公及学术报告等多种功能区分开。他详细介绍了主楼阅览空间的改建规划,“整体框架不变,只是将内部的阅览区全部打通,形成敞开式的阅览空间。”
边巴次仁表示,改建后的主楼将剥离行政办公功能,形成一个纯粹的借阅环境,“在改建后的阅览空间中,将用玻璃隔断进行区域划分,现有的桌椅也将全部更换,今后读者的借阅体验肯定将会更舒适。”此外,还将新增特色专题阅览室,展示藏戏、格萨尔等西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本资料和数字化资料,“我们还考虑邀请这些非遗项目的传承人来到阅览室进行表演。”边巴次仁补充道。
除了主楼借阅空间的改建,新建的业务办公楼将成为自治区图书馆8个部门及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西藏分中心的办公场所。新建的综合性学术报告厅将包括一楼的阶梯教室和两个学术报告厅,为日后开展免费讲座和相关业务报告会提供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