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62年(
阮翼宗嗣德十五年)6月5日,
越南阮朝派全权大臣
潘清简和林维浃在
西贡与法国代表路易·阿道夫·波那少将、西班牙代表卡洛斯·帕兰卡·古铁雷斯(Carlos Palanca y Gutiérrez,越南史料称之为“坡陵歌”)签订《同法国和西班牙的友好条约》(即第一次西贡条约 越南语:Hòa ước Nhâm Tuất )。
赔款尚可设法对付,割地则是有辱国体。南方各省既是
阮朝的龙兴之地,又是经济发达地区,阮朝朝廷极不情愿将之割让法国。缔约只是权宜之计,事后,
嗣德帝派
潘清简出使法国与西班牙,试图赎回南方失地。但是,交涉迁延不决,法军仍四出略地,并借口镇压永隆、安江、
河仙三省的抵抗运动占领了三省。
至此
阮朝威信扫地,主持和议的
潘清简更为千夫所指,他终于明白对法委曲求全无异于
与虎谋皮。绝望之余,这位年逾74的
华裔大臣羞愤难当,回国后交待三省守将停止抵抗,并嘱咐子女绝不能服务于殖民地当局,绝食十七日后仰药自尽。
南圻六省全部沦为法国的殖民地,法国在当地任命统督,从此,
越南南方沦为法国的殖民地。
公元1874年(
嗣德二十七年)3月15日,
阮朝又派大臣
黎俊(Lê Tuấn)和法国海军少将杜伯蕾签订了《法越和平同盟条约》(第二次西贡条约
越南语:Hoà ước Giáp Tuất 1874 )。
法国承认
越南的独立,不再臣服于中国,一旦越南需要征剿贼寇,法国愿意无条件援助。
开放河内、
海防、归
仁和红河贸易,允许法国在这些城市设置领事馆,法国在红河有航行权。
法国赠送给
越南军舰5艘,大炮100门,步枪1000支,派遣教官训练越南军队。
越南的税收、海关由法国专家组织。
缔约后,法国向
阮朝京城
顺化派驻了钦使,阮朝则派驻了驻
西贡领事。通过这个条约, 法国不仅攫取
越南大量主权,还把越南置于法国的“保护”之下,割断了同中国数百年的传统
藩属关系。
顺化朝廷与法国的屈辱和议引起了在野
士大夫的激烈反弹,骚乱持续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