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正彦,1928年生,石门县土家族人,中农出身,1949年11月参加工作,任过乡长、石门县公安局局长。从20世纪60年代初起任湖南石门县委书记,原是分管农业的县委书记,1965年任第一书记,参加过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
基本信息
1962年3月,他在全县三级干部(大队支部书记、公社干部、区干部)大会上作报告,讲到农业生产时,原原本本地讲了包产到户的十五大好处,但同时也讲了包产到户有七大坏处(主要是怕产生资本主义)。
详细介绍
1967年10月,由军代表支持的造反组织印发了覃正彦的“罪状布告”,布告上“覃正彦”三个字还用红笔打了“×”。布告上罗列的十大“罪状”之一就是说他“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大肆鼓吹包产到户有十五大好处,致使全县许多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和包产到组,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加上其他莫须有的罪名,他在“文革”中遭受了六七年的残酷斗争和折磨。
恢复工作后的1973年1月,覃正彦被贬到国营西洞庭农场,任中共国营西洞庭农场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场长。他在西洞庭农场任职八年多,在国营农场普遍亏损的情况下,如前所说,西洞庭农场年年盈利,是湖南和全国的红旗农场之一。
1980年12月,湖南常德地委通知覃正彦调桃源县任县委书记。1983年他升任常德地区纪委书记,1985年当选为湖南省纪委委员,1990年任常德市委特约顾问,1992年退休。
不论在哪里任书记,他都坚持在农业战线搞包产到户和生产责任制,并都取得了成功,赢得了群众拥护,也给国家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