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室,是医院的一个观察病人病情的处室。
一、观察室必须病房化,留观病人要有病历、治疗计划、医嘱、医护查房、病程记录、交接班制度等,观察病人
观察室留观时间≤48小时。
二、留观病人由急诊科或各临床科医生决定,医生必须填写留观卡,并有门诊病历或必要的检查资料。
三、留观病人要严密观察病情,及时记录。根据病情的轻重决定观察的时间。
四、科主任或三级医师每天早上组织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五、留观病人的各种检验、特殊检查要及时完成,提供确诊依据。
六、留观病人所需之药物等,由医师开医嘱和处方,由病人或家属办理交费取药(或由护理人员代办),将药留交值班护士执行,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建立服药卡和治疗卡,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七、转出或转入科室由急诊科医师决定,否则责任由病人自负,留观者应交代注意事项,转入病房应将留观治疗记录一并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