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字去非,号简斋,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陈与义在北宋做过地方府学教授、太学博士,在南宋是朝廷重臣,又是一位爱国
诗人,其主要贡献还是在
诗歌方面,给后世留下不少忧国忧国的爱国诗篇。 陈与义自幼聪明好学,能诗文,为同辈所敬重。《宋史》本传说他“天资卓伟,为儿时已能作文,致名誉,流.辈敛衽,莫敢与抗”。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登上舍甲科,被授于开德府(今河南濮阳)教授,累迁太学博士,进升为符宝郎,掌皇帝八宝及国之符节,不久被贬为陈留郡(今河南杞县境)酒税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