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德国观点主义哲学家
尼采提出。它指所有观念构成都由一种独特的认知观点形成,即个体关于存在的概念由该个体周围的环境定义,而那种观点是由“权力意志”推动和
说明的。
观点主义有时是与客观主义相对的,虽然这不是它唯一的定义。观点主义也与很多种相对主义不同,我们在评估某些个别的命题真理上,不能够摆脱文化、语境(en:context)的影响。相对主义否认任何超越文化或主观判断的客观价值评估,例如一些道德的辩护或批判。观点主义在主观方面则是叙述一个“优势观点”作为在网络(en:network)或系统内形式性成分的框架,以及强调根据那些语境观点的偶然环境来检视各种定则(哲学或科学方法等等),因此在观点主义里,真理被形式化为一个在这个框架下与“优势观点”有直接关系的整体。因此它去除了在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间的对立,而且扩大了关于不可削减的语境的对错判断准则框架。这可以进一步地被扩充为和主观性相关联的客观性的修正形式,作为独特观点启发的总和,例如某个观念表面上看来是自相矛盾的,但经由更紧密的检验,就能显示其规则和语境的差异,而这个定则也能因此得到确认。所以可说是每一种观点都能包含进来,顾及到其个体化的语境,并添加到被检验的命题的整体客观评估里。仅管如此,观点主义不能普遍地提供任何关于探究的方法和知识的结构性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