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物取象《易传》的哲学、美学观点。意谓模仿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具体事物的感性形象,确立具有象征意义的卦象。《周易·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指明八卦等《易》象由观物取象而成的过程和方法。《易》“成天下之文”(《系辞》上),《易》象的形成、确立与艺术形象的创造显然是有相通之处。“圣人有以见天下之颐,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同上).“象也者,像此者也”(《系辞》下)。艺术形象正是对于这些“物象”的模拟。模拟是从“观物”到“取象”的过程,只有观察天地之文以及它们的交感、聚散,才能根据自己的直接感受,提炼、概括、创造出象征物象的艺术形象。
观物取象《
易传》给予“象”的另一重要规定是“观物取象”。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者观象于天,俯者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
第二,“象”的产生,既是一个认识过程,又是一个创造过程。“观”是对外界物象的直接观察,直接感受。“取”是在“观”的基础上的提炼、概括、创造。“观”和“取”都离不开“象”。
第三,“观物取象”的方式——仰观俯察。 观物既不能局限于一个固定的角度,也不能局限于一个孤立的事物。既要“仰观”,又要“俯察”,既观于大,又观于小,既观于远,又观于近。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天地之道,万物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