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王主簿家酴醾》是宋代诗人
黄庭坚创作的一首
咏物诗。此诗第一句写酴醵的色、香,并由此生发,直说到喝酴醾酒令人身心清爽,枕酴醵枕可连做好梦,最后以花衬托王主簿洒脱不拘、风流倜傥的形象。全诗以人拟花,读来让人耳目一新,风格峭拔,算是标新立异之作。
④日烘:东汉有
荀彧为尚书令,其衣带有香气,人称“令君香”。这句写阳光照射下的花散发出香气,就好像荀彧以炉香熏衣。
全诗以人拟花,读来让人耳目一新。首联以冰肌玉骨的美人比喻为花,令人想到《
庄子·逍遥游》中写到的藐姑射山神人,“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无论姿质气韵都远超其他人。诗一开始就以其非凡的风姿摄人心魄,使人为之沉醉,为之倾倒。颔联的两个比喻更是不落窠臼,独具匠心。上句写花的新鲜皎洁,鲜艳欲滴;下句描写花朵芬芳馥郁,香气袭人,虚虚实实,交相辉映,完美融合。颈联转以虚笔描绘花的风情,以酒的陶醉与梦的宜人将花的神韵传给大家。但不难发现,诗到最后,对花的种种摹写都是为了衬托王主簿洒脱不拘、风流倜傥的形象,已完成自己赠诗的意图。这首诗在诗中算是标新立异,摇曳中又很好地显露出峭拔之骨,将黄庭坚诗的本色彰显得淋漓尽致。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著作佐郎、秘书丞。绍圣初,以校书郎坐修《神宗实录》失实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徽宗立,召知太平州,九日而罢,复除名,编管宜州。三年而徙永州,未闻命而卒,年六十一。与秦观、张耒、晁补之并称“
苏门四学士”,诗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词与秦观齐名,号“秦七、黄九”。著有《豫章集》《
山谷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