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碱烧伤
病症名称
碱性眼化学烧伤是临床常见而处理棘手的眼外伤之一。
分度标准
根据我国1982年眼外伤与职业性眼病协作小组通过的分度标准 分为:
Ⅰ度:上皮损伤,上皮混浊脱落,但前弹力层及角膜基质未受损失,痊愈后不留痕迹。
Ⅱ度:仅基质浅层水肿,未累及深层,故深层仍保持透明。
Ⅲ度:实质浅层水肿,混浊显著,角膜呈磨玻璃状,角膜实质较深层也受损伤,虹膜隐约可见。Ⅳ度:角膜全层受累,呈瓷白色混浊,虹膜看不见。
治疗方法
1、角膜碱烧伤后及时彻底清洗结膜囊是眼化学烧伤早期处理的关键。即用大量清水或3%硼酸溶液冲洗结膜囊连续3天以上、结膜下注射维生素C、阿托品散瞳、局部及全身抗菌消炎、营养角膜、遮盖患眼等治疗。其中:32眼进行球结膜切开冲洗,16眼进行前房冲洗;18眼早期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28眼进行羊膜移植;16眼采用自血疗法;4眼因角膜穿孔或接近穿孔行结膜瓣转移遮盖术。(以上措施在46例患者中重叠使用)。
2、对于重度眼碱烧伤,球结膜切开冲洗以及前房冲洗十分必要。既往认为只有当房水的pH>10才对眼组织有损害作用,而碱烧伤后房水的pH值在10~45min即可恢复正常。近年的研究发现:碱烧伤后房水内中分子物质含量发生改变。陈剑等[3]以20mg/L的NaOH溶液烧伤兔眼前段,测定烧伤前和后24h、3天、7天房水内中分子物质的含量变化,结果显示烧伤后3天房水内中分子物质含量显著高于烧伤后24h及7天;烧伤眼的临床表现与房水内中分子物质含量异常升高有关。及时彻底地冲洗对于阻断碱性物质对眼组织的继发性损害,恢复眼组织的内外环境,恢复角膜内皮、晶状体等眼内组织的正常营养代谢,减少白内障、青光眼等并发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角膜碱烧伤后皮质类固醇的应用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曾一度被否定,理由是:皮质类固醇能激活胶原酶,增强胶原酶的组织溶解作用,抑制毛细血管增殖,抑制角膜基质中纤维母细胞的增殖,阻碍胶原和粘多糖的形成,直接延缓修复过程,导致溃疡加剧和穿孔。但近年来的实验研究表明[2],皮质类固醇的应用对胶原酶的活性并无影响。不少学者报道[4,5],早期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角膜碱烧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认为伤后1周以内或4~5周以后使用激素是安全的。我们观察到:角膜碱烧伤范围局限、基质层水肿明显者,早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能迅速减轻角膜水肿,恢复角膜透明性,减轻眼前段炎症反应。本组早期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的18例18眼中均未发生角膜溃疡加剧及角膜穿孔。
4、羊膜移植被广泛应用于眼表重建。碱烧伤可导致角膜上皮缺损,上皮基底膜纤维连接蛋白破坏导致上皮粘附不良。羊膜作为一种基底膜,具有类似角、结膜相同的成分,即Ⅳ型胶原纤维,是一种支持上皮细胞生长的理想物质[6]。刘兴标等[7]通过对28例重症眼部碱烧伤进行早期羊膜移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认为羊膜移植可促进角膜上皮的修复,抑制角膜新生血管侵入,防止睑球粘连。总之,角膜碱烧伤的早期治疗,应及时彻底地冲洗以阻断继发性眼损害,早期恢复角膜透明性,及时重建眼表。治疗上应多措施并举,以期尽可能恢复视功能,减少并发症。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9 08:52
目录
概述
分度标准
治疗方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