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权型警察体制的特点是:中央对全国警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警察组织内部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地方政府无权过问警察事务。该体制起源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实行。
非自治非集权型警察体制的特点是:全国有隶属于中央政府的最高警察机关,中央警察机关在警察业务上有权对各地方警察机关进行领导和管理;同时地方警察机关又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监督。我国就属于这种体制,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中国警察制度起源参考自
欧洲现代的警察制度,于
晚清开始取代
传统的
衙役制度。古代警政合一,军警不分。警察的职能尚未集中于统一的
机关,而是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所共同行使。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创设的构想来自
清末重臣刘坤一和
张之洞,他们在一份联名的奏疏里曰:“警察若设,则差役之害,可以永远革除。此尤为更治之根基,除莠安良之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