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厅(警察庁、けいさつちょう、NationalPoliceAgency),简称察厅(サッチョウ),是负责
日本公共安全跟警察的运营,职掌日本警察态势整备、犯罪鉴识、犯罪统计等事务指挥,监督各
都道府县警察的日本行政机关,于1954年日本修正《警察法》时设置。警察厅是
日本警察的
中央行政机关和枢纽,掌管日本全盘警察行政事务。有点类似我国的公安部,是日本政府的正式组成单位,与国家公安委员会同属于
内阁府,但警察厅接受国家公安委员会的指导,国家公安委员会是一个由
国务大臣(相当于我国的国务委员,副国家级)掌管的共6人的公安方针政策宏观指导监督机构,一般情况下并不负责具体事务。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就是由该名国务大臣担任。
警察厅首长为警察厅长官,由国家公安委员会与
内阁总理大臣任免之。警察厅长官是全警察职员中最高之职位之警察官,设于《警察法》第62条规定的唯一阶级制度之外。
日本的地方警察是由地方政府组建和指挥,也就是我们说的以块为主,各地方警察机关被称为警察本部,相当于我国的省公安厅,各都道府县警察本部分别接受各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的管理。各个警察本部的最高长官为“本部长”,而东京都不叫警察本部却叫
警视厅,最高长官称为“
警视总监”而不是本部长。(后面有解释)这里的警视总监不只是职务名称,也是日本警界最高
警衔,因为警视总监的上级日本警察厅长官无警衔。(下面会单独详细介绍日本警衔)
又因为东京警视厅辖区虽然只限东京一地,但因为东京是首都,因此除了保护东京都市民之外,也有保卫国家的责任。因此,其它地区的警察本部只接受日本警察厅的间接监督,唯有警视厅是直接受警察厅监督由警察厅长官下达命令;各个都道府县警察本部的本部长则享有独立指挥权,他们是各自相对独立的机关。如:神奈川县警察本部、大阪府警察本部等。警视厅是特指
东京都的警察本部,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级别与
北海道、
大阪府、
京都府、
神奈川、
爱知、
兵库、广岛、
福冈等道府县的警察本部相同。但为何只在东京都才称“警视厅”,其他都称警察本部呢?这里有其历史原因的。因为在日本警察厅诞生之前,东京警视厅业已存在,故延续至今日。
警察本部和东京警视厅下设立总务部、警务部、生活安全部、刑事部、交通部、警备部以及组织犯罪对策部等这几个专业部门(相当于我国省公安厅后勤处、刑警总队、交警总队、警卫局,情报信息处等部门)和地区性的警察署(相当于我国城市公安分局和县公安局)。警察署下再设立交番和驻地所。(相当于公安派出所,以下有具体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