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汉语一级字,读作jì,会意字,最早见于战国。本义是算账、总计、计算。引申为打算、谋划等义。
字源演变
计,会意字。从言,从十。“十”代表数字,会计算、合计意。在其众字形中,所从之“十”,“图A、图B”为玺印中的复古写法。“十”甲骨文作“丨”,西周金文作“图C”,在古文字形体演变中竖画上所加饰点常演变为横,故至战国时期“图C”遂成“十”形。“图A” 为战国楚系文字,所从之“言”旁,亦较为特殊。战国时期楚、三晋玺印中,“言”有“图” (《战国文字编》134页)、 “图D” (《战国文字编》139页“信”字所从之偏旁)诸形,与此类似。这种形体是“言”省去竖画的特殊形体。
《说文》:“计,会也,筭也。”段玉裁注:“会,合也。筭 ,当作算,数也。”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己丑,土弥牟营成周,计丈数,揣高卑。”又引申出计算利害得失之“计”。《战国策·赵策四》:“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此引申义若用为名词,即为“计策”之“计”。《战国策·齐策四》:“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
详细释义
古籍解释
说文解字
会也。筭也。从言从十。古诣切
说文解字注
会也。筭也。
会、合也。筭当作算。数也。旧书多假筭为算。
从言十。
会意。古诣切。十五部。
康熙字典
jì《唐韵》古诣切。《集韵》《韵会》《正韵》吉诣切。𠀤音继。《说文》:会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数。会意。《左传·昭三十二年》:士弥牟营成周,计丈数。《礼·内则》: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注:书谓六书,计谓九数。《周礼·天官》:小宰以六计弊羣吏之治。注:弊,断也。疏:六计,谓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为本,计其功过多少而听断之也。
又《司会》注:司会,主天下之大计。疏:日计曰成,月计曰要,岁计曰会。《史记·平准书》:桑弘羊以计算用事。
又《玉篇》:谋也。《广韵》:筹策也。《史记·项羽纪》:项梁召诸别将会薛计事。
又《淮阴侯传》:计者,事之机也。
又计簿。《左传·昭二十五年》:臧会逸,奔郈,鲂假使为贾正焉,计于季氏。注:送计簿于季氏。《前汉·武帝纪》:受计于甘泉宫。注:受郡国所上计。若今之诸州计帐也。
又计偕。《前汉·武帝纪》:元光五年,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注:令所征之人与上计者俱来也。
又官名。《史记·张丞相传》:张苍迁为计相。师古注:专主计籍。《唐书·百官志》:司计、典计、掌计各二人,给衣服、飮食、薪炭。
又神名。《山海经》:东百三十里曰光山,神计蒙处之,其状人身龙首,恒游于漳渊,出入必有飘风暴雨。
又县名。《前汉·地理志》:琅邪郡有计斤县。师古曰:即《左传》所谓介根也。
又州名。《唐书·地理志》:剑南道有计州。
又姓。越有计然,后汉有计子勋。
又《集韵》吉屑切。音结。画也。
方言集汇
◎ 赣语:jii4 列划列计
◎ 粤语:gai3
◎ 潮州话:go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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